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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治城市流浪儿童犯罪“顽疾”

新华网湖北频道 策划:江时强 采写:李鹏翔 王中亮 编辑:余凌云

    正值酷暑,在武汉汉口张公堤下的一所只有32个学生的学校里,刚刚晒完豆子的孩子们正在装有空调的屋内一起读书、看报,他们都是12岁至16周岁的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外地流浪儿童。两年多来,在这所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外地流浪儿童的启新工读学校里,先后有来自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的536个孩子就读,接受矫治教育。在这里,曾经迷途的流浪儿童们重新找回了人生的座标,开始了新的人生道路。

城市流浪儿童犯罪问题凸显

   

流浪儿童在宿舍认真整理床铺

孩子们在操场上踢足球

近年来,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加,不少"留守儿童"在家疏于管理,在种种引诱下离开家乡进入城市谋求生路,没有任何技能、年龄尚小的他们为了生存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或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流浪儿童的违法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而又棘手的问题。

    2001年,武汉市流浪儿童偷盗、抢劫等案件开始频频发生。江岸区头道街某珠宝店价值100多万元的珠宝首饰被盗。经过调查后发现,案犯居然是4个16岁以下的流浪儿童,其中绰号叫"小河南"的主犯作案时竟然年仅12岁半。在江汉路步行街、武汉商场等地,不少"小新疆"也成为扒窃团伙的主要成员。

    目前,我国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处置制度上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刑法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强奸等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其他犯罪的行为及不满14周岁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矫治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一般是将他们遣送回家,不少孩子回家后并未得到父母的有效监管,没有祛除恶习的他们往往会重返城市,再次犯罪,形成"抓了放,放了抓"的怪圈。

    以宜昌市为例,三年来,该市共抓获涉案未成年人1454名,其中判刑劳教的只有374名,另有近3/4的未成年人来构成犯罪或免于起诉或宣告缓刑,实际上仍在社会上流动。

    因此,在面对流浪儿童的违法犯罪不断上升的情况,如何实施有效矫治,实现这些孩子思想转化是问题的关键。2001年12月15日,全国第一所专门招收有违法犯罪行为流浪儿童的工读学校棗武汉市启新学校正式成立。学校占地20多亩,配备12名教师,5名警官和3名由退役武警担任的军事教官,全部办学资金均来自教育行政部门的拨款,每年大约100万元。

    学校校长刘光中介绍说,启新学校和普通工读学校的最大区别是不是惩罚犯过错误的流浪儿童,学校里没有管教干部和学员,只有老师和学生;与民政部门一般针对流浪儿童的收容救助机构不同,学校不是仅仅遣送,而是通过正常的教育活动,帮助他们获重新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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