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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频道 策划:苏会志 李煦    采写:李柯勇 王思海    编辑/制作:李松

    不久前,一场发生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的血案震惊全国,患精神病的幼儿园门卫用菜刀将15名儿童砍伤,一名儿童抢救无效死亡。

    而仅仅几个月前,河北辛集就曾发生幼儿园凶杀案;去年3月,广西北海一幼儿园有人行凶;三年前,江西万载发生一起小学特大爆炸案。幼儿、中小学生因校园设施事故伤亡、在火灾中丧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也频频见诸报端。

    
    北大医院幼儿园发生持刀行凶事件。图为抢救现场。来源:cctv《新闻会客厅》
我国少年儿童人数近4亿,比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大国的全国人口还要多。这些祖国的花朵,这些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的安全状况怎容忽视?

  校园惨案是“天灾”还是“人祸”?
    

    谈起北大医院幼儿园血案凶手徐和平,一位熟识的送奶工说,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平时跟他有说有笑、看上去很老实的人竟如此残忍。

    从某种角度看来,校园惨案几乎是“天灾”,根本无法防范。然而,在这次惨案的背后,人们又一次看到了“人祸”的阴影。

    北京警方发现,今年52岁的徐和平1999年曾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两年前到幼儿园作门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秘书长张雪梅指出,幼儿园及其主管单位必须对此案承担法律责任,因为现行所有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精神病人不能担任学校、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工作,北大医院幼儿园却没有把住这一关。

    对教职员工任职资格审查不严,已成为当前威胁少儿身心安全的突出问题之一。造成13名幼儿死亡的2002年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特大火灾事故主犯之一、保育员吴枝英,既无上岗证、也未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张雪梅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都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而目前的状况却是大多数学校、幼儿园都"重教学、轻保护",用人失察。检讨现行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我们的学校、幼儿园在防范青少年安全事故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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