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焦点网谈 <<< 往期内容 >>> 查看评论
   

  特别声明:新华网“焦点网谈”栏目的文章均为独家专访,任何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未经新华网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

 联系电话:010-63076415 传真:010-63073507

    体现自我的价值?

    记者了解到,不管缘于何种原因,那些到校外租住的大学生对现状比较满意。

这条小街被称作“出租一条街”。它位于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和云南民族大学附近。

    昆明大学大四的李同学谈到此事便眉飞色舞:"我自大一就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每个月交200元钱的租费,比在学校住要划算。而且有了这个小天地,要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不用受学校的约束,不用为一点小事和同学争吵,根据自己的意志去吃饭、睡觉……规整的生活总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现在是张扬个性的年代,大学生应该有自己的空间,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追求。"

    持此想法的学生不在少数。他们表示,大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自己负责。有的同学还欣然认为,在云南出现这种情况使很多家长和老师接受不了,但在上海、北京等地的学校却是非常普遍。如在上海的高校,学校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一般的,只要学生提出申请、填写退宿表格,由家长、辅导员和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就可以了。"我们期待着一种新的学校管理模式的出现,那就是破除旧有的规章制度,走向宽松、和谐、更显人文关怀的氛围。"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开始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高等教育的环境越来越开放,学校的管理也更加人性化。所以,或许因为学校现行的管理制度不适应当代大学生的需求,抑制了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或许因为大学生自己太渴望锻炼自己的能力、展现自我的风采,他们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但这并不代表选择了一个错误。只要把握好自己不做有违社会道德规范、有违学校校规、有违人之常情的事就行了,学校不应太多干涉。"一些社会学家表示了理解。

“出租一条街”的外围环境

    外出租房弊大于利

    自从云南大学发生震惊全国的“2·23”马加爵杀人案件后,云南高校立即采取措施对学校周围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整治,但是涉及到学生外出租房问题就感到头疼。

    "学生口口声声称需要个人空间、执意要到外面居住,老师若过分阻止,反而激起学生不满,动不动就提自主权,甚至威胁老师。但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其住宿情况、活动情况学校就很难掌握。万一发生什么事故,还是要来追究学校和老师的责任。这样令我们的学生工作很难开展。"云南艺术学院一位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无奈地说。

    云南大学教授张跃说:“按照我们的了解,很多学生出去租房是为了谈恋爱、看录像、玩电脑、喝酒、唱歌、彻夜不归,其中许多人也因此沾染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李主任也认为,这样做有三个不利:第一,很多出租房环境恶劣,治安混乱。像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旁边的牛如箐(地名)有大量外来人口居住,致使校园内屡次发生抢劫、抢夺案件。在学校尚且如此,如果单独住在附近的出租房里,安全状况可想而知;第二,如果校外租住是为了安心学习,更好地锻炼自己的能力,那还能让大家接受,就怕是其它目的,比如说男女学生同居、做违法的事情等等;第三,脱离了学校与家庭的约束,很多学生会变得比较散漫,常常错过学校的学习安排。

学校里的学生宿舍

漂亮的大学生公寓外观


    “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为主,这个期间步入社会就本末倒置了,我们又不需要他们赚钱来养活家人和自己。好好学习,掌握牢固的知识,等到将来真正进入社会的时候能够运用所学游刃有余,那不是很好的事情吗?”一位儿子就读云南师范大学大二的郑先生非常不赞成学生外出租房。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家长,他们的态度也是如此。他们纷纷表示现在的社会太复杂,如果孩子受到影响误入歧途,后悔就来不及了。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往期精彩话题

· · ·
·冰与火 大学生校外租房调查——云南频道 ·巨额乡村债务谁来埋单——宁夏频道 ·农药当“神药” 草医变“名医”——福建频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打印本稿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