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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法之争--折射基层司法部门与律师执法理念冲突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采写/李泽兵、索国翔 摄影:刘亚平 

    一年前,内蒙古松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广军为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的被告方担任辩护人,法院庭审过程中却被宁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妨碍作证罪逮捕。近日,这起影响较大的内蒙古首例律师被抓案终于尘埃落定: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麻广军无罪释放。

    律师麻广军被带到庭审现场。
    麻广军从"获罪"到获释,在看护所内被整整羁押了210天。他的遭遇引起了内蒙古律师界的广泛关注。接受采访的多位律师反映,麻广军被捕案是办案机关重实体、轻程序的一个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当前基层司法部门和律师在执法理念上的冲突。

   强奸案引出"案中案"

    2002年12月18日,宁城县三座店乡苏家窝铺村村民赵国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本村村民许文生分别于16日、18日到他家,趁他的聋哑妻子魏某一人在家之机,两次对其实施奸淫。

    当天下午,许文生被警察带到乡派出所审讯,并被刑事拘留。12月30日,内蒙古松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广军接受许文生之子许少东的委托担任辩护人。2003年4月,宁城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5月22日,宁城县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张玉兰等几位村民作为证人,出庭为许文生的无罪辩护作证。庭审时,麻广军对被害人魏某的聋哑语翻译者的资质提出质疑,同时要求法院对许文生是否具有性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并当庭起草了鉴定申请书。随后法庭宣布休庭。
    主审法官与辩护律师交流意见。


    然而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休庭的第二天即5月23日,宁城县检察院与公安局便将几位出庭作证的证人抓捕至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几位证人"交待"了受麻广军律师的指使,他们在法庭上做的是"伪证"。几位证人在被关押后24小时内有两人被放回,36小时内又放了两人,证人许少林、高金英一直未放,以包庇罪被刑事拘留。30天后,许少林、高金英被取保候审。

    有了看守所里证人的"证言",宁城县检察院以辩护人涉嫌妨碍作证罪为名,于2003年8月22日对麻广军执行逮捕。

    一起涉嫌强奸案引发了证人涉嫌包庇案和辩护人涉嫌妨碍作证案,一案变三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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