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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里出了个“三光书记”

新华网福建频道   文字: 苏杰 禹志明 图片:吴亮 禹志明


周宁县委、县政府的大楼旁边是成片的棚屋区。在周宁县,不少县城城关居民因为收入低,只能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
  2月9日至12日,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期间适逢宁德市"两会"召开,各县市区主要领导都在宁德开会,9日上午,有关部门专门组织9个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市直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共计百余人旁听庭审,用昔日同僚、今日阶下囚林龙飞的现身说法,开展一场活生生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林龙飞被当地干部群众称为"三光书记",即"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还嗜好赌博,热衷于通过赌博敛财和放高利贷敛财。检察机关指控,他于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任周宁县委书记期间,在该县党政干部的职务提拔、人事调整和职工安排及工程发包、土地开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3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还有230多万元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记者旁听庭审得知,林龙飞腐败案件涉及周宁县数十名官员、职工、包工头,其中1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原屏南县副县长陈增霖(曾任周宁县建委主任),原周宁县副县长肖兴春、周伦溢,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春节团聚日,权钱交易时

    "我去他在建瓯市南雅镇的老家拜年,因为拜年的人太多,光小轿车就有几十辆,根本见不到他,一直等到当天下午才见上一面。"这是周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蔡某在接受调查时的供述。

周宁县全县人口19万多,是闽东的一个山区贫困县,2003年地方财政收入刚刚突破3000万元,然而原县委书记林龙飞在任期间却疯狂敛财。
    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蔡某为了感谢林龙飞将他提拔为周宁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以及今后能继续得到林龙飞的关照,特地驱车赶到建瓯南雅,以拜年为名向林龙飞奉上红包1万元。2002年,蔡某被调整为周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蔡某的供述反映了在位时的"书记大人"是何等的门庭若市、八面威风,连拜年送钱的人都排起了长队,等着林龙飞接见。据了解,林龙飞任县委书记期间,共有一百多人向他送钱送物,其中列入检察机关起诉书的就有60多人,其中大部分 人是为了谋求一官半职。赤裸裸的行贿受贿、买官卖官、钱权交易在林龙飞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以致于有人称他为"官位招投标中心"和"官位批发中心"。下面是林龙飞受贿卖官的2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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