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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 乱收费穿透求学全程    
        
新华网江西频道   记者:刘菁 李兴文 编辑:刘文静 监制:万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去年底在全国组织部署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发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及各级行政部门乱收费现象严重,收费有如雁过拨毛,名目繁多。教育领域的乱收费行为,在不同的教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贯穿了教育的整个环节。在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将"捐资"、"赞助"等与学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提高标准收取借读费等;在高中阶段,未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收取高额"择校费"、"赞助费",擅自扩大调节生比例,变相超收学费等;在高等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点招费、转专业费、赞助费、建校费等,明码标价。要彻底根治教育乱收费这一久治不愈的"顽症",必须对症下药,标本兼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去年底在全国组织部署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发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及各级行政部门乱收费现象严重,收费有如雁过拨毛,名目繁多,数额巨大。

    在南昌召开的国家发改委价格检查监督工作会议通报说,根据对20个省(区、市)的初步统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对63484所大、中、小学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违法收费案件12634件,违法收费金额21亿多元。

 学校存在的乱收费行为,在不同的教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贯穿了教育的整个环节。在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将"捐资"、"赞助"等与学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未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以及提高标准收取借读费等;在高中阶段,主要是未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收取高额"择校费"、"赞助费",擅自扩大调节生比例,变相超收学费等;在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是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点招费、转专业费、赞助费、建校费等,收费名目繁多,明码标价。 

    招生录取环节。检查发现,一些学校自立项目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点招费、提档费、招生录取费、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等,这些乱收费明码标价,按分计价,拿钱换录取通知书,一个学校少则收几百万元,多则收到几千万元,收费金额特别巨大。

    为规避检查,有的学校收取现金后不给学生开出任何票据;有的让学生直接交存折、银行卡;有的由校友会、董事会、工程建设部门向学生收取。江苏省海安县在已检查的6个乡镇37所学校中均不同程度存在帐外收费的问题,比较严重的学校帐外收费总额达45万元之多。 

    新生入学环节。一些学校在新生入学时或自立项目收取建校费、复读费,或提高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借读费等,或不认真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更有一些学校仍在收取课桌椅费、学生学籍费、档案管理费、图书借阅证工本费、电教设备管理费等一批国家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河北省一大学2002年至2003年9月间共超标准收取学费613万多元,四川省宣汉县中小学超出"一费制"标准收费,多收金额达407万元。

    在校学习环节。一些学校为逃避检查,在开学时不收费或少收费,待学生入学后再另行收取,这些收费名目繁多,如违反规定收取学费滞纳金、选修课报名费、旁听费、德行手册费、档案管理费、多媒体网络使用费、健康咨询测试费、晚自习费、电话磨损费、资料费、补考费、重修费、辅修费;提高标准收取四、六级考试报名费、微机上机费;违反规定代收自行车保管费、班费、体检费、防疫费、电影费、保险费、教辅材料费、讲义费等。2002年1月至2003年9月,广东省一大学对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收取重修费310多万元,贵州省一大学对省内省外的同一专业学生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2002年分不同专业对外省籍学生提高学费300元至800元,多收5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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