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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天价”拍卖 谁来买单?

新华网海南频道 策划:胡辛 庄斐 文字:周正平 黄桂林 摄影:郭良川 编辑:纪惊鸿 庄斐

    2002年12月始,海口市政府对出租车运营权证实行了3次有偿拍卖,每份运营权证价格分别拍到15万、11万6千元、最后一次拍出18万元,被媒体称为“天价”。中标的公司祭出“发包”大旗,将价格转嫁给了承包者和司机。如此一来,公共资源“天价”拍卖,到底是谁买了单?而由于原有的大部分出租车企业无实力参与竞拍,造成34家企业缺少运营指标难以为继,4000员工下岗。公共资源拍卖带来的这些后果,又应该由谁来买单呢?

    政令多变 补偿突然改拍卖
出租车经营权证拍卖现场
拍卖现场充满紧张气氛,竞拍者表情各异。
出席拍卖会的海口市各部门代表表情也不轻松。

    海口市的出租车行业是从1989年开始起步的,1993年达到发展高峰,最多时全市拥有出租车经营企业105家,出租车4500辆,但1994年以后,由于出租车经营市场持续不景气,出租车行业不断萎缩,目前,全市出租车经营企业已减少到42家,出租车拥有量减少到2800多辆。

    海口市的出租车经营年限是8年,因此从2000年开始,海口市原有的出租车陆续报废更新,其中2002年需要报废更新的出租车总共有1660多辆。2002年6月,海口市政府召开出租车经营企业会议,公布了海口市出租车更新方案,方案规定,按企业报废出租车数量70%的比例,发放给新一轮的运营指标;2002年7月,海口市政府又先后下发了海府办[2002]82、85号文,进一步明确了报废出租车的回收程序、回收补偿及优惠条件。海口市出租车企业按政府要求,积极行动,以每辆3000元-5000元不等的价格,向司机和承包经营的车主回收到期报废车辆,仅2002年7月—9月,全行业就耗资300多万元,向有关部门回收上缴了报废车辆800余台。

    就在企业等待政府按回收比例发放新的运营权证的时候,海口市政府突然于2002年9月23日在媒体上发布了《关于2002年度海口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证实施拍卖的通告》。按照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李杰的说法,城市出租车经营权拍卖是经营城市一个重要方面。城市出租车经营权是一种公共资源,理应由政府掌控和分配,不能被个人或企业无偿占有,这种资源由谁来经营,应该给大家一个平等的机会。要实现平等的机会,必须采取竞拍的形式。海口市这次出租车经营权的公开拍卖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2002年12月26日,海口市首次公开拍卖了200辆出租车的运营权证,每份运营权证分别拍到15万;2003年又两次共拍卖了400份出租车运营权证,3月14日拍卖每份成交价为11万6千元;10月20日的最后一次拍卖,每份成交价飙升到18万元,被本地媒体称为“天价”。

    转嫁“天价” 司机变相掏钱

    部分出租车承包者和司机认为,海口市参与出租车运营业务的公司,将出租车经营权竞拍到手后再承包给出租车承包者或司机。出租车公司出于参与市场、抑或垄断市场的考虑,竞拍时报出高价,再把抬起来的天价转嫁给承包者或司机。

    海南昌导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02年底、2003年初以15万元和11.8万元的价格拍得400辆出租车经营权后发包给司机,一位出租车司机以此为例算账:首先缴纳承包首付款(押金)3.06万元;每月的承包费用5100元;每月税金、规费、车辆检测费等费用764元;每月燃油费3600元。不算承包首付款(押金)的利息,每月的支出达9464元。而据海口市出租汽车协会的有关调查,海口市出租车每天的营业额在300余元到400余元之间,如果平均以每天380元计算,月总收入为11400元。收支相抵,每月1辆出租车的收入为1936元,倘若聘请司机的出租车承包者收入便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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