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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东频道 采写:吴俊 赵东辉 编辑:崔凌云
审发:焦点网谈栏目组
在中国历史上,盐作为重要的民食和工业原料,一直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长期以来,我国对盐业实行专卖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渐取消了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对两碱工业用盐实行放开经营,但对小工业盐却没有明确“松绑”的规定。
小工业盐能不能放开?如果放开,在外观上与食盐极为相似的小工业盐会不会大肆混入食盐市场,带来更多的人间惨剧?如果不放开,作为重要工业原料的小工业盐只有盐业公司一个购销途径,垄断价格居高不下,企业纷纷寻找“地下”途径,势必给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造成极大的障碍。
放?还是不放?记者在广东、湖北等地的采访中,遇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地方盐业管理部门说,小工业盐市场放开,时机尚未成熟;用盐、制盐企业却说,让小工业盐在产区与销区之间自由流通,以市场竞争来实现小工业盐质量与价格的合理化,时不我待,势在必行!
究竟是“时机尚未成熟”,还是“时不我待”?无论答案是什么,不可否认的是:小工业盐市场已走在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
背景:由私盐“地下交易”引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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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盐业管理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经营部门与执法部门“同在屋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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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长时期的垄断经营,我国盐业市场产销失衡,绝大部分产区原盐积压严重、惨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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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目前我国工业盐生产供大于求,企业的生产能力远大于盐业管理部门的收购数额,制盐企业不得不寻找其他销售渠道。而且,在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广东省用盐企业更希望小工业盐能够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质量与价格的合理化。于是,小工业盐的“地下交易”应运而生,而且愈来愈红火。
据湖北一家盐化公司驻广州办事处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年产盐48万吨,销售渠道如下:14万吨食盐由国家统购统销;10万吨两碱工业用盐直接销售给用盐企业;24万吨小工业盐当中,有2000吨可由广东省食盐专卖局收购,剩下的一部分通过具有经营出口盐资格的外贸公司出口,其余则只能通过“地下交易”销售。刘运东毫不讳言地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生产的小工业盐当中,每年有10多万吨要通过“地下交易”卖给用盐企业,否则,盐卖不出去,工人就没办法拿到工资。
广东省食盐专卖局盐政科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存在于小工业盐当中的“地下交易”可分为三种:第一,制盐企业直接向用盐企业销售;第二,制盐企业将小工业盐销售给广东境内的中间商,再由中间商向用盐企业销售;第三,制盐企业将盐销售给外贸公司,而外贸公司大多是“出口转内销”:将盐运往广东境内之后,并未出口,而是直接销售给广东的用盐企业。
湖北这家盐化公司驻广州办事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制盐企业或中间商为了顺利从事“地下交易”,每年都要给广东省盐业管理部门的某位主管交纳“保护费”。这位负责人说,这在业界已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原国家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国卫对“地下交易”表示痛心。他说,目前所查获的“私盐”当中,有三分之二来自正规企业,这说明由于销售渠道不通,正门被堵住了,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将自己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优质产品“变”成所谓的“私盐”,由此导致“地下交易”的泛滥。
涉盐企业:小工业盐垄断经营增加企业成本
企业对盐业公司的“强买强卖”表示不满
记者采访的一些涉盐企业普遍反映,由于小工业盐目前只有食盐专卖局一个购销渠道,其产品种类单一、价格高、质量差,而且既不能退货,也不能赊帐,实际上属于一种“强买强卖”行为。
据广东省江门市一家纺织公司总经理透露,他们从江门市盐业公司购买的工业盐每吨高达720-780元,而从澳门进口的工业盐仅为每吨600-650元,若能直接从内地的制盐企业购买,估计价格会更便宜。
湖北一家盐化公司驻广州办事处负责人说,隶属于广东省食盐专卖局的广东省盐业总公司用每吨340元的价格收购他们的小工业盐,再以每吨550元的价格卖给用盐企业,若允许银光盐化公司将小工业盐直接销售给用盐企业,其价格可保持在每吨430元-450元。
由此可见,用盐企业每用一吨小工业盐就多付出了100多元的成本。据介绍,广东一些较大的用盐企业每月用盐达2000吨,这些企业若能从制盐企业直接购盐,每个月将节约成本近30万元。
来自盐业管理部门的高压给涉盐企业带来极大的苦衷,民间有一句顺口溜反映他们的处境:“辛辛苦苦制盐,偷偷摸摸运盐,胆战心惊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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