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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是最大商业秘密侵权者?
四年前,谁也没有想到,中国第一位亿万富翁张果喜被告上法庭;如今,谁也没有料到,都是一家外企"一女嫁二郎"惹的祸。我国第一大商业秘密侵权案,经过四年的审理,终见分晓。广东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下称汇泰公司)起诉江西果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果喜集团)、美国杰恩电机有限公司(下称杰恩公司)等商业秘密侵权一案,在一审判决已过30天的7月18日尘埃落定。
新华网江西频道 记者李平 冯丽 编辑:沈玉婷 监制: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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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中院判决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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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喜集团电机流水线 | "一女嫁二郎"起祸根
世界上享有"小行星冠名权"的第一位中国企业家、中国大陆最早的民营企业创始人之一棗张果喜,1997年7月当选为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当时,美国杰恩公司正有意在中国寻找一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合作。
1997年7月29日,杰恩公司代表程大卫带着本公司掌握的无齿无刷直流电机生产专利技术(SABMEM)专程来到果喜集团,与张果喜洽谈合作。双方很快在合资合作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看法。同年11月中旬,杰恩公司的法人代表黄崇期博士来到果喜集团总部进行实地考察,并花费近5个月时间草拟各项文本进行磋商,很快达成合作意向,确定合作公司内杰恩公司占40%的股份、果喜集团占60%的股份。剩下的程序就差双方正式签署合同文本。此后,杰恩公司却杳无音讯。
杰恩公司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原来,1998年2月杰恩公司又以同样的专利技术跟广东南海汇泉科技工业园公司签定了正式合作合同,并合资成立了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
一年之后,"消失"的黄崇期博士突然又约见张果喜,要求继续合作。双方在当年圣诞节前签订了正式合资合同。1999年1月杰恩公司与果喜集团合资成立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此后,喜泰公司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究并开发美方的"实验室技术"。
就在喜泰公司准备进行实际生产之际,广东南海公安局分别在深圳和黄山刑拘了喜泰公司负责人孙伟阳和张福兴等3位工程师,并派员于10月15日来喜泰公司强行搜查,要求扣押并带走美方投入合资公司的全套技术资料。公安部二局责成南海公安局依照法定权限,将此涉外案件移交上级公安机关棗佛山市公安局处理。佛山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及案情分析,界定此案不过是南海汇泰公司合作双方的经济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2000年1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解除孙伟阳等4人刑拘100天的强制性措施,1月17日正式宣布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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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喜集团董事长张果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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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喜集团职工在雕刻 |
惊动中央 震动海外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张果喜原以为这起"刑事案件"撤案后就万事大吉,谁知等待他的是更加令人瞠目的经济纠纷大案。
1999年12月16日,南海汇泰公司正式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果喜集团、杰恩公司等9个被告"恶意相互串通",盗走原告全部无齿无刷电机技术、样机及经营合同、销售合同、评估报告等,用于生产与原告相同的无齿无刷电机产品和零部件,致使原告的企业彻底瘫痪,巨额投资严重受损,已签订5年期达65亿元人民币的产品销售合同不能履行,无法获取应有的利润12.63亿元人民币。
据此,南海汇泰公司请求法院判令:9个被告共同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需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4亿元(第二次庭审汇泰公司又将其变更为1.4亿元)。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2日受理此案,并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查封和扣押了果喜集团、喜泰公司的多处财产和技术资料,并查封了果喜集团在三亚投资2亿多元的果喜大酒店。
此案引起国务院高层领导的关注,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中央7部委和广东、江西两省主要领导重视此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直接介入调查此案,将该案定性为合资公司双方的经济纠纷。
案件涉及国度之多、诉讼标的之大、案件审理过程之复杂,实属罕见。国家科技部曾邀请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等的10多位法学专家"会诊"此案。此案因为涉及美国、加拿大的企业和人员,还引起了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加拿大驻广州总领事馆的关注和介入。自1987年"商业秘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次亮相以来,本案诉讼标的是最大的,达1.4亿元。在国内曾多次审理知识产权案的本案审判长霍彦杰认为,这是她所了解到的全国商业秘密侵权第一大案。她告诉记者,她从来没办过这样复杂的案子,拿到审判委员会审查的材料和物证足有两手推车,判决书长达7万字,宣读时判决书居然花了四个多小时。
四年审理 十大焦点
错综复杂的变化,疑问丛生的案情,加大了这个第一大商业秘密侵权案的审理难度。 为了对此案作出公正的判决,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指派在涉及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颇有名气的霍彦杰担任审判长,与另两名审判员及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此案涉及的十个症结问题进行了逐一解剖。如:美方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原告技术中是否存在商业秘密;美国杰恩公司的违约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原告的商业秘密;果喜公司与美方合作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喜泰公司取得的技术的途径是否合法,是否构成侵权等。
合议庭的法官们对所有的举证材料进行分析鉴别、调查复核,然后作出性质认定。有的复杂问题还要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对原告、被告各自提供的"无齿无刷直流电机"技术资料及样机是否相同、有没有"商业秘密",就是委托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鉴定中心进行对比分析并作出权威鉴定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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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泰公司法人代表关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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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泰电机公司成立仪式 |
2000年初汇泰公司提出与果喜集团和解。经过法院调解,果喜集团向汇泰公司出示了相关专利资料。2000年3月22日,汇泰公司向佛山中院提出撤销对果喜集团的诉讼,并请求解除对果喜集团在三亚的果喜大酒店的查封。佛山中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回对果喜集团的诉讼及解除对果喜大酒店的查封。同年9月8日,汇泰公司提出追加美国杰恩公司为此案的被告参加诉讼。2001年2月8日,汇泰公司又重新提出追加果喜集团作为此案被告继续参加诉讼,承担赔偿责任。
铁证如山 真相大白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律面前要以事实为依据。此案原告起诉的是果喜集团等被告窃取了汇泰公司的"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资料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两大项。经过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鉴别,作出了审结认定:原告的技术具有秘密性、实用性,能为原告带来经济效益,应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技术信息;而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侵犯其经营信息的理由依据不充分,不予支持。
汇泰公司拥有的"技术资料秘密"虽然受法律保护,但与喜泰公司的技术没有相同或相似内容。1999年1月12日,喜泰公司正式签定合同,取得了美方"无齿无刷直流电机"专利技术。后因杰恩公司工程师沙力文突然病故,导致其承诺的分批提供系列生产图纸、技术资料等无法兑现,研制计划暂被搁置。
2000年2月,果喜集团找到了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在其参与指导下,喜泰公司研制开发了无槽电机筒型线圈制作方法、无刷无槽电机XWC系列技术等6项电机技术,其中5项经申报获得发明专利。法院将这些技术与美方带来的专利技术,一起送往权威机构进行对比鉴定,结论是:无刷电机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属于公知技术,而汇泰公司与喜泰公司分别拥有的技术资料和电机样机在具体结构、性能、工艺上是不同的,应属于各自设计的非公知技术(即技术秘密)。
关于经营信息秘密,按原告的主张,所指经营信息秘密是合资签订的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等。经法院调查,事实是美国杰恩公司早在1997年7月就与果喜集团洽谈过合作事宜,并达成了合作意向,草拟了合同、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专利技术作价入股许可协议书等。美方代表回国后,因种种因素放弃与果喜集团的合作,转而与广东南海汇泉公司合作,双方签定的各类合同文本或章程,全部采用的仍然是果喜集团原先草拟的文本,所不同的只有公司名称及时间、地点等。1998年12月,杰恩公司再度与果喜集团合作成立喜泰公司时,所签各项文件仍然沿用1997年草拟的蓝本。因此,法院对原告此项"商业秘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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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判决宣判时 新闻单位与旁听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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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果喜(右二)与美方代表黄崇期(左二)进行专利授权签字仪式 | 尘埃落定 发人深省
2003年6月17日是果喜集团、汇泰公司和美国杰恩公司期盼已久的日子,也是海内外各界关注的日子。下午3时许,佛山中院审判长霍彦杰庄严宣判:
从本案的证据看,喜泰公司拥有的技术是基于果喜集团与美方杰恩公司合作的许可途径取得的。原告虽然享有商业秘密,但喜泰公司在研究制造无齿无刷电机过程中,自行设计产品的生产结构、工艺过程,与原告的商业秘密不同。因此,原告的损失与果喜集团无关,喜泰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原告的商业秘密,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请求判令美国杰恩公司等5个被告侵权,理由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并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原告请求被告赔偿1.4亿元的理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本案案件受理费共计148.7万元,由海南汇泰机电公司承担89.2万元,杰恩电机有限公司承担59.5万元。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佛山中院提交上诉状。
至7月18日18点整,30天的上诉期限已过,汇泰公司与杰恩公司均未提出上诉,我国第一大商业秘密侵权案终于划上了句号。然而,此案给涉案各方、社会各界留下的教训和启示却耐人寻味。
据介绍,美国杰恩公司华裔投资商黄崇期,本是怀着爱国之心,特意带着最新的电机专利技术和资金,到国内寻找合作伙伴。由于他对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随意变更合作伙伴,违反了中国《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成为案件的"导火索",直接给中方两家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也给他个人及其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针对此案,审判长霍彦杰提醒到中国投资的外商,应充分了解中国国情和相关法律,慎重选择合作伙伴,依法投资。以同一专利投资,在需要变更合作伙伴时,应先跟原合作方进行清算和办理终止合同的审批手续,再与其他合作方合作。
专家认为,在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行政、执法部门更应尽快进入角色,主动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调查防范意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果喜集团董事长张果喜深有感触地说:"四年来频繁应诉,牵扯了大量的精力,也浪费了不少财力。随着我国高科技企业逐渐兴起并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企业界和企业家亟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首先要自己做到不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应懂得怎样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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