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失察部长丢官 四川首开用人问责制
一个县法院副院长刚上任18天,便和同事与两名卖淫女集体淫乱;一个有15名编制的县委宣传部竟设了7名部长;县委连续两份文件就任用了300多名干部。
四川达县县委组织部如此"用人"最近被严厉查处:县委组织部部长被免职,成为近年四川首个因用人失察而被处理的组织部长。
四川省委组织部随即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组织系统立即开展作风整顿,着力整肃组织系统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建组织部门为"正气机关"。
新华网四川频道 策划/编辑 余斌 文字:侯大伟 任硌
黎大东 审发:新华社四川分社总编室
|
 “如何改进组织工作”是四川省组织部门的经常性话题。图为成都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同志在讨论组织工作(资料图片)
|
 法官的形象和素质是国家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图(中)为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资料图片) | 达县组织部如此用干部
四川达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袁成萍,平时的表现多被群众诟病,其任县法院行政科长的4年中,从未公布过账目。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在今年的换届中被达县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委以法院副院长的重任。坐上法院副院长位子仅18天,他又在成都某宾馆参与集体嫖娼被抓。
如此干部是怎么通过县委组织部考察的呢?
据省市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县委组织部部长冉隆成在自己对组织工作不熟悉的情况下,不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也没有与县委领导干部考察组磋商,单以群众推荐票较高、县法院长推荐、袁成萍已是副科级干部为由,就提议将袁成萍由"考察组建议其继任机关党委书记"改任县法院副院长,排名第四。
县委副书记向仕春附议了冉隆成的提议,县委书记陈光礼、县长张顺帆表示同意。在确定袁成萍为副院长人选后,县委组织部没有专门进行考察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就提交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并顺利通过包括袁成萍在内的5名县法院副院长人选。
4月29日,向仕春、冉隆成和县法院院长胡长俊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达县法院领导班子人选时,市中院提出:达县法院的领导职数是1正3副,5个副院长人选超了两个,建议按规定职数配备副院长。
第二天,县委组织部查了
2001年上一届县委常委会议审定的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设置方案意见,其中规定县法院领导职数为1正4副,但是没查达州市委、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达州市委办公室分别在2001、2002年发的三个关于县法院职数规定的正式文件,而这三个正式文件均规定县法院领导职数为1正3副。
5月8日晚,陈光礼、张顺帆、向仕春、冉隆成再次研究了法院的班子配备问题,议定排在前4位的袁成萍等4人为副院长人选。随后在5月9日的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县委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相继通过袁成萍等4人为县法院副院长人选,并按程序向县人大推荐。5月23日,县人大依法任命袁成萍等4人为县法院副院长。县法院领导干部超职数1名。
据记者了解,在达县这次领导干部换届中,除达县法院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以外,有相当部分是属于超职数任用。4月28日、29日,达县县委和县政府分别发出的《关于吴一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夏明海等职务任免的通知》两份文件中,任用干部竟多达300多人。以达县县委宣传部为例,这个机关行政编制仅有15名的县级机关,在这次换届中却任用了6名副部长,副职领导超规定一倍。如果再加上1名县文明办副主任,4个下属股室中层干部及机关党支部、纪检等职位,县委宣传部几乎人人都是领导。
用人失察 组织部遭问责
 四川开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素质测试评价系统,已成功运用于2001年度公开选拔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高院副院长等17个副厅级干部以及200多副县级干部公选和840多名干部的日常考核(资料图片) |
 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就袁成萍问题指出,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监督首要的是在用人上的监督。把人选好了,就是真正做到了“三个代表”,否则都是空谈(资料图片) | 袁成萍问题暴露以后,四川省委组织部与达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达县错误任用袁成萍及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进行调查。在深入进行调查之后,调查组得出四点结论:一,任用袁成萍是严重的失察失误;二,是组织部长的失职造成了对袁成萍的错误任用;三,在对领导干部的任用上,达县县委组织部有章不循、有令不止;四,达县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平时对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
联合调查组认为,袁成萍身为刚任命的政法领导干部,在全省政法系统正集中进行学习教育整顿之际顶风违纪,证明其早已丧失作为普通党员和国家机关一般干部都应有的基本政治思想素质,但仍然在国家专政机关被委以县法院副院长的重任,属于典型的因失察导致错误使用干部的情况。
在任用袁成萍的过程中,达县县委特别是县委组织部没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县委组织部部长工作中严重失职:提名前没有与考察组沟通、协商;提名后,没有进行广泛考察;任用时,只查证了有利于扩大职数的依据,没有按章行事。
在任用其他部门领导干部时,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没有认真、严肃地执行中央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规定,超职数规定配备县级部门领导干部26名,致使领导干部队伍膨胀,造成很坏的影响。
调查组还认为,袁成萍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该县法院较长时间以来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届班子管理松懈,有制度不落实,该院个别职工三番五次出问题,有的已经违纪违法,但长期得不到严肃处理,致使个别人胆子越来越大。袁成萍在达县法院任行政科长4年,县法院的账目就从未公布过。本届班子虽然看到了问题,但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未及时有效地加强,同时也暴露了县委及有关部门在抓政法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四川省委责成达州市委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达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冉隆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职务;给予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胡长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委书记陈光礼和县委副书记向仕春、叶春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厚弟,县法院副院长杜善见,开江县法院院长何得荣(达县法院原院长)给予党内通报批评。
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说,这是四川省多年来第一次对组织部长进行处理,开了一个先例,一定要通过这个案例,让大家受到教育。
引以为戒 建立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
在处理达县组织部长的同时,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从7月2日至9月初在全省组织系统集中展开一次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整顿活动,并提出建立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
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就此指出,组织工作的开放性就是扩大民主、扩大监督、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对组织工作的监督。组织部门整顿作风,要动真格,必须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教育固然重要,但教育不是万能的,严肃的惩处是必要的。
四川省委组织部在6月27日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全省组织系统开展作风集中整顿建设活动。《通知》中说,在组织人事部门内,不认真贯彻组织工作的政策、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和精神的也大有人在:有的地方擅自增编,超职数配备干都或突击提拔干部;有的地方在组织工作上讲"勾兑"、搞"关系",提拔不该提拔的人,重用不该重用的人。特别是达县最近发生的错误任用袁成萍及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都的典型案例,极大地败坏了党领导干部的形象,严重损害了组织工作的形象和声誉。
四川省委组织部提出要在全省组织工作系统"铲除不正之风""严肃组织纪律"。具体内容包括:一、搞清楚目前组织部门干部队伍中有那些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本地、本部门组织工作中存在哪些不正之风?有没有失职、失责的地方?二、清理检查2001年以来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对不适宜继续从事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干部,坚决清理。三、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在此次整风中,四川省委组织部重申各级组织部门要明确宣布组织部十条禁令,执行中要逗硬。十条禁令分为"四个绝不允许"和"六个不准",即绝不允许私自干涉干部的提拔任免,特别是为亲朋好友提拔打招呼;绝不允许在干部工作中隐情、瞒情,特别是将干部考察的情况不作如实的汇报;绝不允许在干部问题上跑风漏气,特别是泄露酝酿研究干部的讨论情况;绝不允许在组织工作上讲哥们义气,特别是在干部问题上讲"勾兑"、搞"关系";不准利用权力和工作之便打招呼联系工程和参与经商活动;不准接受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和礼金;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在家里接待和处理与当事人有关的干部工作公务;不准参与带有赌博和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不准在出差时要求给予自己特殊照顾和服务。(完)
相关报道: 四川达县法院一副院长嫖娼后续:组织部长丢官 四川达县县委错用“嫖娼法官”袁成萍影响恶劣 四川达县法院副院长袁成萍淫乱嫖娼被刑事拘留 四川达县法院一副院长嫖娼
被开除党籍拘留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