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育专家扎沃斯13日称,他已成功克隆出人类胚胎,并可能在今后几周内进行将胚胎植入妇女子宫的实验。但专家们认为,这一消息是否属实尚待验证。

  扎沃斯在接受法新社采访时介绍说,胚胎是利用一位45岁美国妇女的细胞克隆出来的,克隆工作在美国以外的某个国家的秘密实验室中完成。他说,独立的科学家正在进行测试工作,英国电视四台将于本周播出相关的记录片。扎沃斯没有提供进行测试的科学家姓名等其他细节。

  据称,新克隆出的人类胚胎暂时被冷冻保存。扎沃斯表示,在胚胎的遗传稳定性以及是否具有发育成健康婴儿的能力等问题没有搞清之前,他们不会急于将胚胎植入人体。

  扎沃斯宣布的上述消息,使克隆人问题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邪教组织雷尔教派下属的科学家去年12月26日曾声称,世界上第一个克隆婴儿已经降生,但到现在也没有拿出任何科学证据,这一做法在世界范围内招致强烈的质疑和谴责。由于克隆人涉及技术、伦理和道德等复杂问题,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反对克隆人。    

  总     论  
反对克隆人的理由 支持克隆人的观点
  克隆人一直遭到全世界绝大多数人反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克隆技术现在还不成熟,克隆人可能有很多先天性生理缺陷。

二、克隆人的身份难以认定,他们与被克隆者之间的关系无法纳入现有的伦理体系。

三、人类繁殖后代的过程不再需要两性共同参与,将对现有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造成难以承受的巨大冲击。

四、克隆技术有可能被滥用,成为恐怖分子的工具。

五、从生物多样性上来说,大量基因结构完全相同的克隆人,可能诱发新型疾病的广泛传播,对人类的生存不利。

六、克隆人可能因自己的特殊身份而产生心理缺陷,形成新的社会问题。

 世界各国也不乏克隆人的支持者,他们赞成克隆人有以下几个典型观点:

一、"不让我们克隆人,就是不让我们修正我们的错误,人类历史难道能够这样构造吗?"--《纽约时报书评》

二、"当然应该'克隆'人,如果谁第一个掌握了这个技术,他就是我真正的、也是唯一的竞争对手。"--比尔.盖茨

三、"克隆人绝对是科学上了不起的进步,克隆技术必将创造21世纪的辉煌。"--麻省理工学院生命工程教授约翰.布洛克

四、"人体商业化是人类经济活动中无与伦比的成就,毫无疑问,克隆技术的出现将为世人创造一个最为广泛和深远的市场。"--英国《经济学家》杂志。

五、"在我们社会上有两种价值观允许人们在复制人类这件事上随心所欲,一个是绝对的个人主义,另一个是对完善生命的追求。"--美国纽约哈斯汀斯研究中心丹尼尔.卡拉汉
***科学家观点***

陈竺(中国科学院院士、副院长)

  如果克隆人降生,将是个悲剧
  
  "为什么说是个悲剧?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个婴儿是否是一个健全的人。"陈竺解释说,从技术角度看,克隆动物的失败率非常高,多利羊就是克隆277个绵羊胚胎的唯一"硕果",即使最后成功了,也以不健康、畸形的居多。这种"残次品"如果发生在人身上,谁对他负责?

  更重要的是,克隆人违背了生命伦理原则。"他对现有的家庭关系、血缘关系都是一种挑战,跨越了人类的禁区。科学技术应当有利于社会进步,而不能违背人类的根本利益。"

 

傅继梁(第二军医大学遗传学教授、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科学总兼、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克隆人将给人类的伦理体系带来"感情黑洞",从此取消了生命的神圣感,人们之间的感情可能会大打折扣
 
  我相信克隆技术上的问题总可以解决。技术成熟后,能不能做克隆人,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我不是伦理学家,我只是将心比心,觉得这样做有些问题--

  克隆人与试管婴儿不同。试管婴儿只是一种辅助生育的手段,还是两性生殖的产物,有个基因重组的饿过程。克隆却是一种全新的单性生殖过程,克隆出来的后代与上一代有着完全相同的基因,这样,人在生物学上的独特性就丧失了。从伦理学上讲,正式因为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尊重。虽然说人的主要特性是社会性,但基因上的唯一性也不是全无价值。我觉得对这种唯一性的破坏,还是会损害到人的尊严,至于会损害到什么程度,还很难说。

  比如说有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非常心爱的小孩突然出意外死了,他们当然会伤心欲绝。这时候如果利用克隆技术做一个完全一样的小孩还给这个家庭,这个家庭肯定会喜欢得不得了。这多好呀,多人道啊!

  那么,再请进一步想,这个小孩生了病,出了事,他的父母为什么那么难受?不就是因为这个小孩是不能再生的、不可替代的,是他们的唯一和最爱吗?假如这个小孩死后是可以随时再做一个的,那在这个小孩的生前,他就不再是唯一了,也就不再会有那样一种感情发生了。

  再退回来看我们每一个人,也像这个小孩一样,不再是父母的唯一,不再是妻子的最爱,你是可以被替代的,没关系,死了再克隆一个吧,反正基因都是一模一样的。这样,整个人类的伦理体系就会有一定的危机。我给它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做"感情黑洞",从此生命的神圣感取消了,人们之间的感情也可能会大打折扣。

 

亨利-阿特兰(法国巴黎第六大学及耶路撒冷大学生物物理学教授、耶路撒冷哈达沙大学生物学研究中心主任、巴黎高等院校科学所主任、法国国家生命与健康伦理咨询委员会委员)


  克隆人有悖于人类尊严,将导致重新创造出一种新的奴隶制的条件
  
  "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讲,克隆人都被看成被克隆人相似的复制品,他们所具有的人类身躯和脸面的象征值将会消失殆尽。"阿特兰教授说。希望通过克隆生殖的方法来使他们死去的孩子再生,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孩子事实上是一个新人,但在父母的眼里,他(她)是死去孩子的再生。另外,还有一些人希望克隆出他们死去的配偶或亲人。在这些愿望含而不露的表达中,好象一个人的基因组也同样具有古老传统里灵魂所具有的特征,灵魂不死的观念似乎也包含在基因分子结构的持续性中,因此,自然地会延伸产生一种轮回转世的观念。

  "不管怎样,生物医学技术都不能为这类模糊观念提供服务。"亨利-阿特兰教授说:"多利羊对遗传学一无所知,亦不知道自己是克隆而生的,其它的羊也不知道它们是怎样出生的。然而,与动物不一样的是,克隆人将会明白他们是克隆而生的,明白他们因此会受到其他人的瞩目。" 

  这些"克隆人"有可能会被视为源自不同目的的"种族",或被认为是低等级的人类或后人类的变异。作为一种超克隆人目的的产物,他们存在的本身就意味着将被工具化,将被沦入一种新形式的奴隶制。在这种奴隶制形式里,"克隆人"将成为他们基因组的奴隶,同时又是那些为达到这一目的、而把他们制造出来的人类群体的奴隶。但无论如何,与"自然人"一样,"克隆人"自身的人类特征在基因上是难以被抹去的。人们可以想象,他们所具有的人性,将有可能使他们奋起反抗。因此制造"克隆人",远不是一种进步,而是一种社会和道德的倒退,这种倒退将导致重新创造一种新的奴隶制的条件。

 

王德彦(第二军医大学社会科学教授、医学伦理教研室主任)


  人们的担心都是想象大于事实,基因-克隆技术是人类操作生命的最高潮
      
  人们普遍担心克隆人出来以后,人类会进入一个制造人的时代。亿万富翁会不会无休止地复制自己,使自己长生不老甚至遍布世界?克隆人有没有法律地位?是否可以分割遗产?亲代豢养克隆人以备自己更换器官是否人道和合法?克隆出一万个爱因斯坦或希特勒会引发什么社会后果?如果某个工厂主克隆十万个低能儿作为驯服的劳动力怎么办?……

  "其实,我们同样也可以想象,我们克隆出来一个人后,我们可以给他良好的教育、丰富的物质生活,避免我们走过的弯路,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让他服苦役呢"王德彦教授说:"克隆人完全可以和自然生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也许只是个习惯问题,甚至有可能的是,鉴于受到遗传制约的天性,克隆人不会以任何方式不利于他的'亲本'。"

  回顾历史,人类每一次改造自我活动的突破,都引起人们心理的忧虑甚至恐慌。但无论传统的伦理、法律和政治结构形成怎样的压力,生命都必将成为科学技术所操作的对象,生命必然要成为人工自然的一部分,科学技术的发展最终将打碎人类对生命的敬畏。

  对后代数量、生育后代的时间以及后代素质的自主决定,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现代生殖技术有可能满足人类几千前来的愿望和需求。现代基因-克隆技术在为实现这一梦想提供了可能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道德问题,迄今已有的伦理学已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无论是要求道德适应技术还是技术适应道德,当科学技术使人成为自然体而能够通过技术加以支配时,道德的藩篱终究要被打破。当然,在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互动的过程中,伦理学也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作用。


 

沈铭贤(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法律与社会学部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开放克隆人的闸门,极有可能挡也挡不住,出现滑坡效应

   "基因多样性是人类进化的生物学基础,它与有性生殖密切相关。而克隆人恰恰是退回到无性生殖,有可能危及基因的多样性。当然,出来少数几个克隆人是不会影响基因的多样性,因为全世界有60亿的庞大人口。可是,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或者滑坡效应,怎么办?"沈铭贤研究员无不担忧地说。

  人们出于不同的动机,不难找到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为克隆人辩护。从一些夫妇不顾重金要求克隆,一些妇女踊跃报名甘当"志愿妈妈",一些白领女性仅仅为了免除怀孕生育之苦而要求克隆等来看,希望克隆者大有人在。加上商业炒作,目前的价码是每次20万美元,克隆人是市场广阔利润丰厚的大产业,会无人投资经营吗?再加上技术的进步,比如发明人造子宫之类,克隆人真有可能象赫胥黎在《奇妙新世界》中所描述的那样,在流水线上生产。这种种因素表明,滑坡效应并非危言耸听。

  一旦发生滑坡效应,出现几十甚至上百万克隆人,或者在某一地群体中克隆人占到一定比例,则完全可能损害人类基因的多样性。请注意,克隆人是要传宗接代的。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受到损害是不可逆转的,后患无穷。因此,从人类长远的整体利益考虑,反对克隆人应该是明智的理性选择。  

 

方舟子(旅美学者、生化博士,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的创办者)
 

  国内的媒体普遍夸大了克隆人的危害

 "无论从心理上、效率上还是从经济上看,克隆人与两性生殖相比,都没有任何优势,只有劣势,所以我不认为会出现以克隆人为时髦的什么'滑坡效应'。即使出现了这种危险,从立法的角度看也应该是就事论事,禁止无节制地克隆人,而不是禁止一切克隆人。"方舟子反驳说。

  所谓克隆人,就是完全保留其亲代遗传物质。因此,假如有一个群体全部采用克隆生殖方式,那也只是原封不动地保留了原有的基因多样性,基因的多样性并没有因此减少。即使有人用克隆的方法生了两、三个后代,也不过是相当于生了双胞胎、三胞胎而已,对基因的多样性并没有影响。而人类遗传的多样性没有少到变得非常同质的程度(也就是到了每个人都是近亲的程度),就都是可以逆转的。

  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单性生殖(即克隆)也并非没有自己的优势。现存物种中,有许多采取单性生殖,其中甚至包括一些所谓高等动物(某些蜥蜴、蝾螈),后者都是从有性生殖的祖先进化而来的,足见克隆也有进化优势。

  不过一般也认为,这些单性生殖的高等动物已进入了进化的死端,最终难以演变成新物种而灭绝,但是这是因为它们已完全抛弃了有性生殖,从而难以出现新变异而导致的。对那些同时保留有性生殖和单性生殖的物种,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允许克隆人,并不是要相应地禁止人类的有性生殖而把人类变成单性生殖的动物。因此,从生物进化的角度反对克隆人,是无济于事的。国内的媒体普遍夸大了克隆人的危害。



 
米雷埃.德尔玛斯-玛尔蒂(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教授、巴黎第一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法国大学研究院成员、国际刑法协会副主席)


  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更多地浮在表面,必须立法确保克隆人的违禁行为受到双重制裁
 
  20年来,生物技术始终是一场特别艰难的辩论焦点,因为这场辩论部分是建立在科学上可行但尚未付诸实践之上。鉴于生物技术潜在后果的严重性,这场辩论要求法学家扮演一种全新的角色。

  我们已经认识到,禁止人类生殖性克隆技术的问题不止构成了人类想象和世界伦理的核心,还牵涉到巨大的经济赌注,并且证明不可能把经济全球化和人权的世界性分离开来。伦理因素和经济因素盘根错节地交织在一起,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更多地浮在表面,而没有深入的实际原因。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禁止克隆人,但禁令与保证遵守禁令的惩罚相分离。对于法学家来说,禁止而不惩罚违禁行为,依照各种经典理论的说法,似乎是一种荒谬。

  只禁止人类生殖克隆技术是不够的,而且必须同时制裁不在本国境内履行监督、遵守禁令义务的国家,以及明知故犯地从事"普遍化或系统化"的克隆实践。只有确保违禁行为受到双重制裁,禁令才具有意义。

  一方面,可由已有的国际人权法院(或新创建一个国际人权法院)针对国家的违禁行为宣判制裁措施;另一方面,国家的司法机构也可根据"反人类罪"对克隆人行为宣判刑事性的制裁。

 

张乃根(复旦大学法学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法律与社会研究部副主任)


  克隆人也要区分两种不同情况,适用两种不同的法律
 
  在法律上,我认为应该区分"利用生殖性人体克隆从事类似纳粹事实的有组织的人种选择活动"和"单纯辅助生育的生殖性人体克隆"两种情况。前一种情况是一种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可定为"反人类罪",后一种情况比较复杂,可考虑从行政法、民法两方面加以规制。

  "反人类罪"的首次提出是在1945年由纽伦堡法庭提出,这一罪行的设立体现了保护保护人性的意愿,从一开始就显示出她的全球性。然而纽伦堡法庭只有在同时也犯有"战争罪"的情况下,才使用"反人类罪"这个名称。在纽伦堡列出的"反人类罪"中包括:谋杀、奴役、灭绝、流放、以及在战争期间或战争以前对平民犯下的一切不人道行为,或者处于政治、种族或宗教原因的迫害。

  1998年7月在罗马通过的公约,确定了未来常设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一系列罪行,尤其是"反人类罪"。这些罪行包括实施原因明确、指向平民的大规模或系统化攻击的罪行,包括奴役、强奸、强制怀孕、绝育,条文同样适用于种族灭绝行为。

  "中国现行刑法还没有'反人类罪'的规定,在禁止第一种生殖性克隆方面,中国应考虑增设有关刑法条款"张乃根说:"而对于第二种情况,目前我们正在研究,也是中法专家共同探讨的主要课题之一。"

  2000年以来,张乃根与米雷埃.德尔玛斯-玛尔蒂共同领衔组织了为期三年的"克隆人:法律与社会"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目前中法两国的专家已经召开了两次研讨会,第一阶段的成果《克隆人:法律与社会》也以中文和法文出版,书中汇集了中法两国法学、哲学、伦理学、生物学、遗传学等学科领域的10多位著名学者对"克隆人"研讨的最新成果,较详细地评析了生殖性克隆和治疗性克隆技术方面,法国、欧盟以及联合国的相关法规,并附有法律文件。

 
陈仁彪(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遗传学教授,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法律与社会研究部顾问组组长)


  我们应该提前思考:如何保证克隆人与我们每个人享有同样的人权、自主、尊严、隐私等所保证的幸福人生

  无论人们高兴还是不高兴,当克隆人的脚步声越来越响的时候,我们应该及时思考,并建立有关克隆人的伦理、法律与社会问题的共识,并应该及早启动这场涉及面广泛的讨论以争取主动。

  在克隆技术条件十分成熟的情况下,应该允许无性生殖作为人类一种补充生殖方式,两种生殖方式创造出来的都是人的生命,同样是神圣的。克隆人的法律控制主要在于谁可被允许克隆、以及在家庭法、亲属法和相关法律范畴之内如何确认克隆人的法律身份等。

  现有辅助生殖技术未能成功协助生育的不育夫妇、年龄在人生自然生育的年限之内,可提出申请进行体细胞核移植克隆生育。谁被允许提供克隆生育服务,可由国家权威部门确定,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个人从事克隆研究,一律视为刑事犯罪。

  克隆人来到世上的时候,他们也是独立生活的人,他们理应有权享有与我们每个自然生育的人同样的人权、自主、尊严、隐私等所保证的幸福人生,不应该让他们生活在"复制品"、"拷贝"的阴影之中。其关键在于要为克隆人设定在他们家庭中的法律地位,他们才能以合法的身份进入社会,得到社会的承认,得到社会合法地、一视同仁地对待。

  根据被克隆人与克隆人的年龄关系,可为克隆人设定拟制的父亲或母亲或兄第或姐妹的关系,使克隆人顺利地纳入现行家庭法和亲属法的体系,顺利地解决继承权、监护权、抚养义务、赡养义务等相关的法律问题。

  根据拟制的亲属关系,克隆人的社会身份是明确的,而且他们也是由供卵孕母或代孕母十月怀胎来到人间,他们完全可以光明磊落地尽享人生的幸福,具有人权、自主、尊严、隐私、教育、就业、保险、不被歧视等等常人所享有的权利。

  克隆羊引起了一场克隆人的恐慌,但事实提示,克隆人迟早是要问世的。这就象过去生物医学科学领域重组DNA和试管婴儿问世所经历的,从恐慌、非议到认可、推进的过程那样,只要克隆生育能够真正造福于人类,哪怕仅仅是对少数有生育缺陷的家庭,通过法律的手段扬善避恶,克隆生育一定会逐渐得到人们的理解与认可。而对于辅助生殖技术未能成功协助生育的不育夫妇来说,选择克隆传代,还是过继传代,这是他们的传代自主权。

  正如国际著名的《柳叶刀》杂志,在讨论克隆人首要原则的社论中的一句话:"无论这场辩论在哪里发生,我们应该记住:人首先就是一个人,无论他或她是怎样产生的"。

***相关当事人观点***
"克隆剑客"意大利人类胚胎学家安蒂诺里:我为什么要克隆人?
"试管婴儿之父"罗伯特.爱德华:我绝不支持现在就克隆人
"克隆羊之父"凯斯:我克隆出了羊,但我绝不会去克隆人
 
***背景资料***
人类克隆研究历史
各国政府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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