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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徐志丹
制作:贺亏红

  湖北“鄂0”牌照一度成为特权车的标志,挂有该牌照的机动车享有免缴过路费的权力。其特权行为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影响了党群关系以及交通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鄂0”牌照车因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自始至终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关注。湖北省委、省政府经多次调研后下决心根除特权车,其决心之大、整治之严,使湖北特权车十年历程在今年6月25日走向终结,老百姓拍手称快。

新华网湖北频道

 

  
  湖北“特权车”由来已久,自1994年“鄂0”牌照就在湖北境内出现。该牌照由省公安厅具体负责发放,发放对象是湖北省省委、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省直属部门。其发放的初衷是为方便政府领导调研办公,但一些“鄂O”车强行冲岗、拒交通行费,从1996年开始,“鄂0”牌照车免费通行收费公路已由个例形成惯例。各类人和企事业单位纷纷通过关系挤入享有特权车的队伍。据了解“鄂0”牌照的黑市价已卖到四万到六万。资料显示截至2000年,全省50万台机动车中,挂“鄂0”牌照的车辆达到万余辆,车属单位既有公安、司法部门,又有各级政府部门,甚至还有企业、个体经营户。

  2001年为整顿经济秩序和从源头治理腐败,湖北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规范公路收费秩序问题,出台了《省规范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秩序暂行规定》。规定从9月1日起,除6种机动车辆外,全省所有“鄂0”牌照车必须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不再享受免费权。形势稍有改观,但还有500余辆拥有“湖北省重要公务用车通行证”的厅级以上单位用车享受免费权。

  2002年6月24日,湖北省政府发出通知,从25日起停止已使用9个多月的“湖北省重要公务用车通行证”,机动车行驶湖北省境内所有收费公路必须依法缴费通行。据省交通厅6月25日统计,武汉市主要道路收费站的特别通道,曾经“过往自由”的“重要公务用车”已无踪影,包括省领导的车也全部改走普通道交费。“特权车”的根,在这一天被拔掉了,此举在全国并不多见。
 

  
  “鄂0”牌照车自形成特权惯例以后,违规之事时常发生,造成极坏的影响。在武汉市,有的“鄂0”车乱停乱放、违章掉头,有的耍威风不缴费,有的无视交通法规开“霸王车”,群众反映强烈。在黄冈市,去年10月10日,该市公路系统的“执法人员”逃费不成,竟将收费员孙某殴打成轻伤;同月26日,一辆交通执法车又在该收费站冲岗;据统计从去年10月1日起,该收费站被违规冲岗已达810多车次。据了解由于“特权车”频繁冲岗,仅去年一年,该站便流失应收规费450多万元。今年元月3日上午11时,黄冈市某水利物资站一辆挂假军车牌的吉普车,在黄州东门收费站冲岗逃费不成,竟无理堵塞国道长达40多分钟,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2000年8月7日这天,省交通厅在宜黄、黄黄高速公路开始为期10天的调查,结果发现12000辆通行的“鄂警”、“鄂0”牌照车辆中,8963辆“鄂0”牌照车辆逃费,占总数的75%。特权已蔓延到了极点,造成不良的影响。

  去年9月1日,全省万余辆“鄂0”车被取消免缴通行费的特权,但一些“0字头”车主特权思想仍然存在。在去年12月8日发生了一起“鄂0”车车主打人事件,斑斑劣迹终于激起民愤。

据交通厅监管处有关负责人指出:因特权车逃费致使国家每年损失七千多万的过路通行费,此费用可用来修建标准公路(按每公里50万元计算)140-160公里。

 

     
  “鄂0”车牌的特权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副省长周坚卫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社会上有人认为,坐“鄂0”牌照车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这背离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脱离了人民群众,有损于政府、干部的形象。取消“鄂0”牌照免费权,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端正党风,纠正不正之风的需要。 为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整顿公路收费秩序,湖北省政府多次开会讨论研究,省交通厅、交警、武警等有关部门联手展开整顿工作,几经波折,湖北"特权车"十年历程终于上句点。

  2001年,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规范公路收费秩序问题,并正式出台《省规范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秩序暂行规定》。规定从9月1日起,除6种机动车辆外,全省所有“鄂0”牌照车必须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不再享受免费权。但此举并未根除特权,仍然留有尾巴。

  为从根本上整治腐败,配合湖北省正在开展的“学查改”活动,省公安厅督察处、武汉市公安局督察队全员上阵,再次向假警车、“特权车”开刀。今年4月省公安厅3个警督检查站开始对“鄂0”等警用车设卡检查。汉阳检查站,车身刷有“110”字样的一破面包车被确定是报废警车,当场拦下;一辆借给外单位使用的省公安厅警车也被扣留。据统计,当日上午3个检查站共检查241辆警用车辆,现场教育处理67台,扣车16台,扣证10本。对3名违章交警进行处罚后,在社会上反应良好。湖北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广宏再次提出要求:处罚“特权车”还要加大力度,“鄂O”和公安机关的车辆违章处罚将一视同仁。

  2002年6月24日湖北省政府发出通知,从25日起停止已使用9个多月的“湖北省重要公务用车通行证”,机动车在我省境内所有收费公路通行都必须依法缴费。据交通厅6月25日统计武汉市主要道路收费站的特别通道,曾经“过往自由”的“重要公务用车”已无踪影,包括省领导的车也全部改道走普通道交费。 报道表明这一天其他公路缴费秩序井然,未发生一起“鄂0”车无理闹岗、冲岗逃费事件。

 

     
   “鄂0”牌照车免费通行收费公路的特权已运行十年,其持有者均为省四大家及省直部门,其背景大、关系网多,给交通收费秩序的整顿增加了压力,但解决困难的动力远远大于困难本身带来的压力,在省政府的指示下,省交通厅重拳出击直击“特权车”,赢得民众的一致好评。一位开“的士”的陶师傅反映:“党政领导机关在使用汽车牌照上自己放弃特权,大家都觉得不错。”

  为此我们采访了省交通厅监管处的有关负责人,这位在革命战线上工作几十年的老干部在我们的话题接触到“鄂0”车时感触颇深,他谈到取消特权车有几个好处:第一、取消“鄂0”牌照以及公务用车是省委、省政府反腐举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维护党的形象,有利于机关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关系,进而促进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这是从根本上整治腐败,是“学、查、改”活动中的有效成果,切实改善行业作风、领导作风,从部门做起,从省委、省政府抓起,是依法行政的充分体现。第三、该举措是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要把权力交还给人民,积极倡导权力平等,尤其是使用交通设施的权力平等,是对特权的否定,公路建设取之于民亦当用之于民。从另一方面而言也是在维护法律的权威。第四、有利于行业管理、运输和安全,能有效地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了税费的流失量,相应的为交通建设发展增加了资金投入,为改善交通公路路况提供资金保障,还有利于树立湖北省良好形象,使交通部门的窗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他还指出该举措是交通部门为适应了我国加入WTO后所作的一项重要动作,符合我政府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体现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为湖北省长期稳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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