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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一周年:导游购物店双双变脸

2014年09月29日 09:13:03 来源: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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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图形 王若静 制

  宁夏沙湖景区一家纪念品商店,团队进店购物的情况不复存在。  新华社图

  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又恰逢新的《旅游法》实施一周年,今年各位的旅途,还会被购物困扰吗?“去年新《旅游法》刚出来时恰逢国庆,那7天对购物店的打击的确非常大。”某专注于重庆至云南旅游路线的产品供应商昨日向商报记者表示,在他所经营的旅游线路上,近一年来不少旅游点商铺因生意萧条而关门大吉。在业界人士看来,作为旅游产业链上举足轻重的一环,旅游购物不会消亡。但是,旅游购物该如何转型适应新环境?旅客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观光之旅不至于成为“被购物之旅”呢?

  调查

  购物店热闹一去不返

  9月下旬,沉浸在旅游旺季中的都江堰景区人头攒动。牦牛肉干、牛肉酱、青城苦丁茶则是这块大坝上最热销的特色产品之一。

  “以前生意好的时候,一个团就有可能卖出上百斤,现在每天卖出去几十斤就不错了。”在景区内的特产店负责叫卖牦牛肉的小许告诉记者,导游不再带旅客成群结队进店购物,现在进店买东西的都是散客,大家凭爱好兴趣随便买点特色去尝尝。今年生意和来往的客人,都大不如“团购”时代。

  在翡翠之乡云南瑞丽,集结了上百商家的翡翠城一直是这座城市的标志,说到翡翠,当以瑞丽为贵。前几日刚组织酒业同行前往瑞丽旅游的王城告诉记者,相比于他三年多前去过的瑞丽翡翠城,如今也是冷清不少,不再是以往满街都是旅游大巴的景象。而游客要去哪家店,全凭自愿,也不在是在导游的带领下“一窝蜂”涌入一家店。

  一位经营云南旅游线路的产品供应商向记者表示,去年新版《旅游法》出台时,恰逢国庆长假,旅行社或是购物店都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对各种购物店“黄金周”生意打击确实非常大。重庆新干线国旅相关负责人金凤也称,由于经营思维固化,许多购物店自去年10月开始,没有经受住“寒流”,纷纷关张大吉,剩下的购物店大部分生意也比以前差了不少。

  变化

  有购物店变身景点商店

  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旅游法》,其中重要的一条规定就是:旅行社不能以安排购物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的利益。这无疑让“旅行社+导游+购物店”共同形成的旅游购物生意链受到打击,景区购物店赖以生存的“团购”模式倾覆。

  求变生存已迫在眉睫。

  “新《旅游法》推出相关规定后,购物店开始‘挪窝’,不少特产店老板纷纷将自己的店铺从景区外向景区内转移,依靠景区内集中的人流量做生意。在景区购物店形成后,大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里面购物,而不会形成强制交易。”前述未具名旅游产品供应商告诉记者,有些特色购物集中的市场为了让景点购物合法化,则将市场申请为景点。

  以七彩云南为例,它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购物点,而是将游购娱融为一体,由此发展为一个旅游景点,并成功申请成为国家级的3A景区,旅行社带团去参观七彩云南,也不会违反相关法规。

  瑞丽翡翠市场则是另一个将市场变身为景区的案例。有当地商家向商报记者介绍,如今前往瑞丽的游客,几乎无一例外都要在翡翠城逛一逛。“就像重庆的火锅一样,翡翠是瑞丽文化的一部分,很多旅客到这里来淘翡翠、赌石,都成了旅游行程的一部分”。

  影响

  旅游购物操作更透明

  “上一次去瑞丽是从重庆跟团走的,到了瑞丽,当地的导游就一再推荐大家要去赌石,去买翡翠。我也去了,不过是出于好奇心。”王城说,和他在一个团的旅客,不管老少,也不管买不买玉,全被拉到翡翠城,一呆就是半天。

  不过最近的一次经历却有了变化。他告诉记者,导游带他们去翡翠城前,不再冠冕堂皇地推荐大家买玉,而是讲解瑞丽的翡翠文化,在调动旅客的兴趣后,征求大家一致同意再前去参观,进入市场后当大多数旅客提出要离开后,导游也就把大家都带走了。

  在重庆振旭国旅董事长高学政看来,购物店已经从以前单纯的买卖产品,演变为了两大体系。以旅游线路高度成熟的云南为例,那边的购物店目前分为了两类,一类是连带购物吃饭等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游客可以在里面产生多种形式的消费。另二类则是旅游地产,它们以其中一个景点为中心,铺设购物店、酒店,甚至房地产等,让游客在里面能得到全方位的服务。有的购物店还会增加各种才艺表演,以表演代替推销。这些商店的转变,全部都只有一个中心点:他们不再只是简单购物,而是为大家提供多种消费选择,产品也更加丰富,加入了许多当地的特色产品。

  纵深

  游客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尊重

  那么,新《旅游法》对于购物店的相关约束,将会让游客在哪些方面直接受益呢?

  前述未具名云南旅游路线产品供应商介绍道,现在许多正规旅行社已把躲在“暗处”的各项购物店相关行程“转正”,明确写在了纸上,这让游客有了更加自由的选择。“我们会向顾客推荐两种方案,一是无购物的旅行团,这种跟团价格会较贵,另外一种就是游客自愿进购物店的旅行团。这种团比‘无店团’要便宜1000元左右。此外,游客如果要进购物团,就需要与旅行社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旅行社有义务让游客知道自己的行程。”

  “新《旅游法》实施后,游客在购物店里买东西更加便宜,虚高价格有所调控,质量更有保证,部分店铺甚至还推出1月以内可无条件退货的政策。另外少了强买强卖,避免了游客稀里糊涂就‘被’购物。”高学政说。业内人士也向商报记者透露,不少购物店里的产品价格甚至下调了15%左右。

  “新《旅游法》明确要求旅行社一是不能以过度低价招揽游客,二是不能从购物店吃回扣。”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此项规定一出,直接为游客带去了两项利好,强制交易减少了许多,购买的产品中假冒伪劣减少了许多。而对旅行社而言,则是减少了相当大一部分的投诉量。“仅我们旅行社,在购物店方面的投诉就下降了1/3。”高学政透露。

  支招

  按需选择纯玩团或购物团

  新《旅游法》的实施,给购物店“施压”,给游客“解绑”,透明度和自由度更宽,也让购物店更加要学会“脚踏实地”。

  在重庆森林国旅总经理刘铭看来,旅游始终是以游为主,而不是购物。在商品大流通的经济环境中,大多数特色产品轻松就能买到。旅游线路上过多购物的元素,势必将降低旅游的品质。

  “专业的景点购物店既然设立在景区内,必须给游客自由购物的空间,不能着眼于强制交易,否则将极大影响游客的购物欲望。”刘思敏表示,解决目前商品以次充好以及价格虚高的问题,才是所有景区购物店的当务之急。

  在即将到来的黄金周,游客在旅行购物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不要冲动消费,谨慎购物,不要买自己不熟悉或者不懂行情的高价东西,尤其是古玩玉器之类的商品。”刘思敏建议,如果确实非常喜欢,一定要店方出具相关的质量报告,或者具备权威机构的鉴定书,另外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以防万一在退货时可以使用,这也产生纠纷时可以用来打官司的有利证据。

  刘思敏还支招表示,如果游客遇到强制交易,一定要想办法保留证据,可录制视频音频,然后到相关旅游机构或者消费协会进行投诉。商报记者 李阳 衷敬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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