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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海33条:力争建成最开放最规范资本市场

2014年09月16日 08:58:03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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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利好,为市场带来资金增量

  在总体要求上,《实施意见》 指出要通过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促进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创新,扩大开放。

  共有四条具体内容涉及自贸试验区。

  一是促进资本市场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开放,包括推动区内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开展跨境双向投资,推动境外机构和自贸试验区注册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二是加快在自贸试验区设立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包括推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原油期货上市交易,积极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 三是提升自贸试验区证券期货服务业开放水平,包括配合中国证监会逐步放宽合资证券经营机构和业务的准入,支持本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等;四是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探索金融监管模式创新,包括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和跨境监管合作,构筑自贸试验区金融安全网等。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认为,《实施意见》 中对推动资本市场开放的要求,既是自贸试验的关键环节,也将对上海资本市场直接带来影响。根据《实施意见》,在自贸区资本市场改革试验、“沪港通”等因素作用下,首先将为资本市场带来资金增量,直接利好市场。

  推进私募市场发展首次得以明确

  直指上海股票、债券、期货市场的具体改革措施,最受公众关注。

  此次《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支持上海股票市场发展,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大、做强、做活蓝筹股市场,增加市场内部层次;大力支持债券市场发展,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作用,推进市场间的交叉挂牌及自主转托管机制,促进债券跨市场流转;大力支持商品期货市场发展,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产品创新,鼓励上海企业合理运用期货等风险管理工具对冲风险;大力支持金融期货市场发展,探索场外金融衍生品创新业务。

  《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快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市场资源集聚、整合和配置功能,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市金融办介绍,“新国九条”首次对培育私募市场作出了部署,本次《实施意见》也首次明确推进上海私募市场发展的具体要求。《实施意见》提出针对非公开市场的三条指导意见:一是完善上海非公开市场交易机制及发行制度,逐步健全私募投资基金二级市场,培育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非公开市场交易;二是鼓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非公开市场发行产品;三是培育与私募投资产品发行相关的定价、估值、交易、风控、后台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及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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