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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净化器多处受损 转运公司"保丢不保损"拒赔

2014年02月11日 14:55:52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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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海淘”这个词,对于一些经常网购的朋友来说并不陌生。所谓“海淘”,就是直接在海外的各大网站上购物,下完订单后用国际信用卡支付,再由海外网站通过国际快递直接发货,或者是由转运公司代收货物后转寄回国内。也就是说用电脑就可以实现全球网购,一些经常海淘的朋友告诉记者,海外网站的优势是折扣力度大和产品品质好,就算加上飘扬过海的运费、税费也还是具有不小的吸引力。“海淘”看似价廉物美,但所要承受的风险也不小,众所周知的就是售后没有保障,比如:收到货物后,一旦发现货品不对或者货品存在质量问题,想要再邮寄回国外退换货,那就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了。

  北京的消费者许先生“海淘”商品后,就遇见了类似的难题。许先生“海淘”了一台空气净化器,通过淘宝网上的一家转运公司转寄回国,当时除了运费他还支付了300元的保价费,但收到货品后,他发现空气净化器的外观存在多处破损。按理说,应该由转运公司赔偿损失,但是转运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许先生现在也是束手无策。

  许先生:去年11月份在美国的亚马逊网站上定了一个空气净化器,就是通过“海淘”的方式在淘宝上找了一个转运公司,把美国亚马逊的空气净化器先运到转运公司在美国的地址,然后他们再帮我从美国运到中国,这中间也是交关税的,所以也是合法的。我在跟转运公司前期沟通的时候,咨询了保价的问题,那边只是说3%的保价,我就让网站把空气净化器运到他那了。然后我们在最后沟通的时候,转运公司突然跟我说这个3%的保价费是保丢失不保破损的。我买的这个东西也挺贵的,运费也要1835,我又交了300块钱的保价费,我想转运公司可能会运的更警惕一些,结果它运到以后,我发现快递的箱子被撞的挺严重。

  许先生告诉记者,快递将货物运送到他家时,他正在外地出差,当时是找物业帮忙签收的,等他回到家后才发现,箱子的一角严重破损,但这时快递人员早已离开,许先生说,当时自己感到很无奈,只希望拆开箱子后,里面的空气净化器能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

  许先生:包装箱送来的时候,包装箱有一个右上角破损比较严重,我推测这个右上角被某个东西严重的撞了一下或者是这个地方摔到了,然后导致相关那一片的净化器里面都摔坏了。现在这个净化器可以运转,但我不知道它的空气净化效果有没有受到损害。发现破损以后,第二天我就向淘宝申请退货。

  淘宝网客服回复许先生,维权不成立。许先生后来又多次拨打了客服电话,淘宝网客服回复,可以帮助他和卖家协商赔偿金额。

  许先生:我去淘宝上投诉转运公司,因为转运公司把这么贵的东西弄坏了,我应该要拒付运输费。淘宝介入了之后,转运公司说我只赔你200块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最后淘宝只是让这个卖家赔了我200块钱人民币,然后这个事就结束了。实际那个空气净化器是899美元,还挺贵的,然后我还付了1800多的运费,关税200块钱是我自己出的。

  许先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举证后,淘宝网不支持他的维权?淘宝网是否是在偏袒卖家?而卖家又是以什么理由拒绝赔偿?许先生说,拒绝赔偿的理由之一是,转运公司说他们在产品宣传页面中已经注明了:保价之后如果发生丢失会全额赔偿,保价不含“破损”,只保“丢失”。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理由,在许先生看来,这些拒赔理由都很牵强。

  许先生:淘宝卖家的主旨是两点,第一点是保价,只保丢失,不保破损。这在它的网站上已经明确标示了,但我提的是两点不同意见,第一个,它网页上要求说认真阅读网页上写的内容,但是它网站上写的内容非常晦涩难懂。它里面也有一句,“如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客服”,我买这个服务的时候,我在第一时间其实就咨询过保价的问题,他其实当时并没有跟我说这个东西是保丢失不保破损的,等我把它这个货送到他在美国的地址以后,他才跟我说只保丢失不保破损。第二点,在货送到美国地址的的时候,如果不想要的话还可以退回,然后亚马逊会负责这个运费。但是我觉得这一点也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因为我自己在淘宝上买的其他东西,如果说无理由退货的话,退货的运费也是需要我自己承担的。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享有知情权,根据许先生的介绍,这家转运公司可能存在欺瞒真实信息的行为。这家转运公司在页面注明了“保价之后如果发生丢失会全额赔偿,保价不含‘破损’只保‘丢失’”这样的内容后,是不是就可以真的只保“丢失”不保“破损”?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物流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条款是否有霸王条款之嫌?稍后嘉宾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记者注意到,淘宝卖家让许先生填写的快递运单上显示的快递公司名称是美中廉运,运单上写有“保价”两个字。后来的快递跟踪单上显示,转运公司的名称是飞洋转运公司,许先生的空气净化器在2013年12月11号先到达了美国飞洋仓库,然后在12月13号转运公司将货物送到美国国际机场,在2013年12月26号中国飞洋转运公司收寄,然后转交给北京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最后签收时间是12月29号,跟踪单上注明是物业代收。许先生的保价费是交给了国际转运公司也就是飞洋转运公司,但这家公司称,保价不含“破损”只保“丢失”。那么国内的快递公司是否还存在“保丢不保损”这样的规定?这一规定是否合法?

  记者查询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时发现,办法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淘宝卖家美中廉运是一家国际快递服务公司,那么这一管理办法是否也适用于管理国际快递服务公司?稍后嘉宾将一一解答。

  国内的快递公司现在是怎么做的?记者拨通了北京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的客服电话。

  北京邮政速递:国内境地可以保障,保障费收取千分之五,最高保五万。您必须提供一下当时购买的发票,根据发票上的金额进行保价。您如果交了保障费的话,如果出现破损什么的,您随时致电,我们会核实给您进行赔偿。如果您保价了,丢失、破损都会赔偿的,如果确实是邮政部门责任的话,这边会进行赔偿。

  记者:如果是转运公司先拿到这个货物,然后再转送到EMS这边,如果是它那边的失误造成的破损,怎么办?

  北京邮政速递:我们这边如果是被转交的话,这个责任需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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