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原老总出狱提无罪申诉
汪自力曾因受贿、售假被终审判刑4年 请求撤销有罪判决书
曾因受贿、售假被终审判刑4年的秀水街原总经理汪自力,在出狱后的第13天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了申诉状,请求撤销自己的有罪判决书,改判其无罪。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了汪自力,他称法院已经受理了他的申诉。他表示希望把有自己签字的有关库房表格进行真伪鉴定。
案件回放 因打击售假闻名 又因售假获刑
现年48岁的汪自力,曾经是秀水街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7月他辞职后,实名举报秀水街市场存在偷税漏税及售假等问题。
2009年12月,汪自力被抓,被提起公诉。其否认指控,称被他人报复诬告。
检方指控,2007年到2009年,汪自力和时任秀水市场保卫部经理祖绍中,以允许商户在秀水市场内出售假名牌、帮助过户摊位、解决工商查抄等名目向商户索要好处费。汪自力和祖绍中还伙同商户杨昌君售假,共同分成。两人均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11年10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两罪名成立,判处汪自力有期徒刑9年,判决祖绍中有期徒刑5年半。两人上诉后,市二中院于2011年12月19日裁定发回重审。
2012年9月,汪自力被朝阳法院重审后判有期徒刑7年,祖绍中被判4年。汪自力又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2012年11月19日,市二中院终审判处汪自力有期徒刑4年,判处祖绍中有期徒刑3年。
事件进展
汪自力称,他出狱后提起再审,请求依法撤销二中院判他4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判决书,改判他无罪。
汪自力告诉记者,昨天,市二中院的法官受理了他的申诉请求并出具了收取申诉材料清单,并答复说三个月之内给出结果。
“我的核心诉求就是对秀水街市场向警方提供的、有所谓汪自力签字的有关库房表格的复印件,也就是证明我不仅分管摊位,还分管库房,并帮助杨昌君等签租库房且因此受贿和共同售假的证据进行真伪鉴定。”汪自力说,“要看看此表是不是有人栽赃诬陷我而伪造的!”
他和记者多次申辩,称自己不分管库房,所以租赁库房的人根本不会向他行贿,事实上也没有人向他行贿。“如果此表是真的,即使判我400年都没有问题,如果是伪造的,自己决不能接受,将会一直申诉下去。”(记者 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