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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下半年试点电梯责任险 电梯坠落致伤保险可赔

2013年07月24日 11:38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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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一大批电梯高龄带病服役,今年一季度困人约90起,严重危及住户出行安全。记者从厦门保监局获悉,厦门下半年将试点推行“电梯责任险”,电梯坠落或运行中的突然故障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可赔偿。

  电梯保险是一种特种设备保险,厦门保险市场上目前还没有单独售出的电梯保险,只有51家单位的约600台电梯“被打包”在“公众责任险”等公共领域的意外保险中。但这种打包保险,对场内发生的所有意外进行赔付的金额非常低。

  目前,厦门保监局正协同厦门市质监局,以公共领域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用索道、旅游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为试点对象,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普通写字楼、居民楼电梯等将陆续纳入保险范围之内,鼓励其管理单位或业主投保。(《厦门观察》记者 林泽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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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屈绍辉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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