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伟平挟《金陵十三钗》以令诸院线,从而取得分账谈判胜利。
《金陵十三钗》引发的电影分账风波,对于中国电影而言,也许是向好莱坞成熟机制接近途中的又一次自我革新
每当张艺谋有大片上映,其黄金搭档张伟平就会掀起骂战。
今年亦不例外,老谋子的《金陵十三钗》对贺岁档虎视眈眈,出品方新画面公司一上来就要求最低票价涨5元,与院线分账比例从43%提高到45%,以至于八大院线“逼宫请愿”。此后,电影局出面调解,最后院线同意分账比例“灵活商议”:发行方在前5亿票房按45%分账,达到5亿之后,分账比例调低到41%,在最低票价的执行上也允许影院灵活处理。此次谈判,基本实现新画面的目标,张伟平也可说首战告捷,但更重要的是,这一事件让中国电影发行和放映环节的利益分配再次成为媒体瞩目的焦点。
反复:一口价时代
事实上,如何理顺电影市场上制作、发行、放映三方的关系,一直是过去六十年里中国电影体制改革的头等问题。1949年后,在计划经济的电影体制下,国产电影由中影公司统购统销,并按行政区域划分发行放映网络,将任务分配至全国各地的省市级电影公司,这就是最初的层级发行模式。这种纵向的行政割据,使得市场竞争不能充分展开。因此,进入80年代后,中国电影开始一步步的体制改革。
80年代初电影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拷贝结算方式,国家规定每部影片统一由中影公司按90万元收购。影片发行好坏与制片厂无关。这种有利于发行、放映端的政策造成了巨大矛盾。90万的一口价后来有所上浮,但不解决根本问题。所有发行收入70%上缴中影,30%留给省级发行公司,省级公司又将收入利润的20%上缴财政,80%用于发行放映的再建设,明令不得用于包括电影厂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简称“二八政策”。
1991年全国票房收入近24亿,创有史以来最高记录。但发行环节过多、收入不能抵消制片成本的矛盾却愈加凸显。
破冰:分账制度建立
1993年,当时的广电部下发“三号文件”,旨在改变计划经济的统购统销,调整三个环节的分配不合理状况。文件规定国产故事片改由各制片单位直接和地方发行单位洽谈协商。票价放开,具体由地方政府掌握。发行搞活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北京电影制片厂和香港电影工作室联合出品的合拍片《黄飞鸿之狮王争霸》,北影厂与上海成立的全国第一家电影股份制公司永乐合作,在上海收获票房近百万。稍后,江苏的南京、苏州、无锡、南通四市越过省级发行公司,各自独立和北影厂签署《狮王争霸》的放映许可协议,史称“江苏突破”。
不过体制突破之后又有了新的问题。以前制片单位顶多只和中影一家垄断者打交道,现在面临着数不清的各地垄断者,在谈判桌上仍然不对等,所以1994年的“348号”文件跟进一步,规定任何发行单位都可以突破原有的行政区划限制,直接向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发行。从此各电影制片厂可以跳过中影自办发行,直接销售给各省市电影公司,并实行收入分成,这就开始了最早的分账发行机制。
2002年,中国电影启动新一轮产业化改革,院线制度首当其冲,发行进入了市场化轨道,国际通行的分账发行制度建立。电影院可以自由选择院线公司加盟,实行统一供片。
成熟:接近北美市场雏形
在2000年前后,制作、发行方的分账比例已逐步提升到35%左右的水平。还是新画面公司的张伟平,携《英雄》之强势,与各大院线谈判,为自己争取到40%的分账比例,稍后的《十面埋伏》再度提高到41%,《满城尽带黄金甲》提高到42%。2009年底,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国产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指出,在扣除5%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和3.3%的营业税后,原则上发行方分账不应低于43%,影院原则上不高于50%,这样院线公司大约能获得7%。
对于没有自办发行的小公司来说,在43%回到发行方后,可能还要扣掉5%的代理费,再减去营销宣传费用和拷贝成本,投资人真正落袋的只有30%多。尽管这些年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制作、发行方分账比例有所提高,但电影院强势、制片方弱势的格局仍未动摇。而电影院方面现在不降低分账比例的理由是,数字拷贝发行成本比胶片低,发行方压力减轻,相反影院正在经历数字放映设备大量安装的阶段,经营成本提高,且国内房地产市场一直高企,租金压力巨大。
双方各说各理,但在目前产业制度仍不健全的条件下,新画面和八大院线这次商定的5亿内新画面取45%,5亿后取41%的梯级分账方式已略微具备了北美成熟市场做法的雏形。
而就在谈判风波刚刚平息的时候,广电总局电影局又发布了《关于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基本上肯定了制片方要求提高分账百分比的要求,同时作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建议,希望影院年度地产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年票房的15%,在广电总局能把房地产管起来之前,可能这也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