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兄弟)发布重大事项公告。2010年重点影片《唐山大地震》于2010年7月22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经初步统计,截至2010年8月31日24时,该片在内地地区上映41天,票房达到人民币6.5亿元。
《唐山大地震》早在上映之前,就因为导演冯小刚一句票房能过5亿元的豪言而格外受关注,并一度陷入了“虚报票房”的迷雾,引发了一场“票房风波”。
而今,该片票房达到了6.5亿元,除了打破了国产片票房的最高记录,它究竟能给华谊兄弟带来多大的收益呢?
净赚7700万元
华谊兄弟表示,公司就该片在大陆地区的电影票房收入需依据大陆地区各电影院线(数字、胶片、IMAX)最终确认的结算单以及公司与其他联合投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计算。公司与主要联合投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已在《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华谊兄弟去年上市时在招股说明书中透露,一般公司作为投资制作方可获得40%左右的票房收入。对比整体票房收入而言,一般发行方和院线之间的分账比例都是四六分成左右。
据了解,《唐山大地震》投资总额为1.2亿元。其中,作为影片主要投资方的唐山市政府投入了6000万元,华谊兄弟投入了5300万元,中影集团投入了700万元。
按照当时华谊兄弟公司宣传部工作人员透露称,唐山市政府本来是打算全额投资这部影片的,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与华谊兄弟和中影集团依照50%、45%和5%的比例投资。
因此,华谊兄弟45%的投资比例也意味着最终能够从《唐山大地震》放映收入中得到的分成,约为整个票房收入的20%左右。
由此算来,除去投入的5300万元成本,华谊兄弟可净赚7700万元。
有分析师还表示,加上植入广告的收入,华谊兄弟可能赚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