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致电华夏航空退票中心了解到,除了此次停航的航线全额退票,9月15号以后的所有航线均正常接受预订,同时,15号以前的部分航线需要等待通知,但售票人员表示这其中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旺季停航对公司经营有损失,不过损失不会很大。”胡晓军说。
陈怀宇也称,停航时间不会很长,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也没有什么影响。公司自2008年底就开始盈利了,去年也保持了盈利。
安全监管缺位飞机租赁
据了解,华夏航空机队主要由4架CRJ-200型客机组成。陈怀宇称,这4架客机是从GE公司旗下的飞机租赁公司手中租赁的,公司60多名飞行员则是公司自己的。
“按民航局目前的规定,飞行员是不能租赁的;除了‘湿租’这种方式,可以同时租赁飞机和飞行员。”陈怀宇说。
华夏航空成立之初,曾从山东航空“湿租”过3架CRJ-200型客机,以及20余名飞行员。山东航空有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此前,华夏航空已不再租赁这批客机,山东航空已将其向租赁公司退租,华夏航空目前直接与租赁公司对接。
《每日经济新闻》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为止,中国民航局还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对飞机租赁进行监管,双方责任一般都在租赁协议里相互约定,包括飞机的损伤、保险赔付,赔付金额从哪里支出,谁作为收款人等等,民航局不会干涉到合约的具体内容。
至于租赁飞机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飞机的经营租赁发展了差不多50年,文本发展相对比较齐备,出租人把飞机交给承租人,也同时承担了资产减值的风险,因此,包括飞机维护、损失等义务一般都由承租人承担。
“而事故责任最终还是取决于民航局的调查结果以及保险人认定,毕竟飞行安全不是因为特定的经营租赁模式才发生,无论事故飞机归属某个航空公司或者某个出租人,谁应该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每日经济新闻 喻春来 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