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为一位饱受家庭暴力之苦的女子发出一份人身保护裁定——“远离令”,禁止长期殴打她的丈夫在其居住地100米范围内活动。据悉,这是中国内地法院发出的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近年来,由情感问题引发的暴力事件越来越多,如合肥少女被官二代毁容等,人们纷纷表示愤怒和哀叹。如何真正阻止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
虽然有人对“远离令”是否能够有效地让受害者远离伤害表示担心,但大多数人还是对这个措施表示乐观,认为这是在反家暴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三八”前夕,本报记者特别采访了妇女、家庭问题研究专家巫昌帧教授和夏学銮教授,请他们就屡禁不止的家暴行为给出了自己的分析。
内地法院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今年2月,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家事合议庭受理了一名女子陈圆提起的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请求的同时,陈圆还向法官哭诉了她从结婚当天就开始遭受丈夫曹武家庭暴力的痛苦经历,并申请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2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发出一份特殊的人身保护裁定——“远离令”,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曹武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陈圆及亲友;禁止曹武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
据悉,这是广东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命令被申请人远离特定场所一定距离的“远离令”,是中国内地法院发出的首份反家暴“远离令”。“远离令”主要是通过禁止家庭暴力施暴人在特定场所一定范围内活动,在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建立一个物理隔离空间,阻断家庭暴力继续发生的可能。这些特定场所,包括受害人居住地、受害人工作场所、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其他受害人经常出入的特定场所等。在美国、加拿大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反家暴法中,均有该项规定,对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成效显著。
为保证“远离令”不会成为一纸空文,该“远离令”还明确提出:如果被申请人违反远离令,出现在特定区域对受害人造成骚扰,受害人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法院可以视违反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香洲区法院还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监督被申请人对裁定的执行,若发现曹武有违反裁定所禁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在接报后会及时出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