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梁姓妇人和林姓男子结婚20多年来,林男外遇不断,并且常会在酒后对梁妇施以言语和肢体暴力,梁妇无法忍受丈夫的长期虐待,选择离家出走。丈夫为挽回妻子,双方协议如果再对妻子辱骂或殴打,须赔偿2000万新台币给妻子。不料事后,林男仍故态复萌,依旧对梁妇言语辱骂和殴打。日前梁妇气不过而对丈夫提起诉讼。
法官开庭后,两人的女儿出庭作证,表示“爸爸常用三字经骂妈妈,甚至还曾骂妈妈吃得像一只猪”。法官认为林男确实有辱骂妻子,违反当初两人协议,但考虑自行订立的赔偿契约书2000万新台币金额过高,改判林男赔梁妇100万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