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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ZARA漠视消费者
2011年04月22日 10:18:07  来源: 新京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 追访

  北京ZARA门店没接到总部退换通知

  记者昨天走访、致电北京多家ZARA门店,已看不到北京市消协查出的ZARA货号为5627/594/700、产地摩洛哥的黑色休闲裤了,工作人员有的称早卖完了,有的只说是不再销售。

  当问及消协比较试验发现的问题产品能否退换货时,各门店给出的说法各不相同。

  ZARA前门大街旗舰店工作人员称,ZARA所有涉及质量问题要退换货的,都会由总部来发通知,但目前“没有收到总部任何退换货通知”,因此消费者如果要对消协比较试验发现的问题产品进行退换货,需要向上级进行反映才能决定。

  而西单大悦城ZARA门店人员则表示,如果是消协公布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把产品拿到店里来看看,由经理进行处理,退换应该没问题。

  几家门店都称,目前没有接到消费者前来对消协比较试验的产品要求退换货。

  据介绍,ZARA正常的退换货是要求消费者在买回商品后,吊牌不剪、不能穿、不能洗,这样可在购买30天内凭着购物小票予以退换货,但如涉及质量问题,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

  ZARA中国总部拒绝发表任何意见

  面对市消协发出的公开批评,昨天ZARA经销商公司仍保持沉默,其在上海的中国总部公司人员坚称“不发表任何意见”。

  记者昨天致电被公开批评的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但公司人员称,所有与媒体采访相关的事宜都需联系飒拉上海总部公关部来统一处理。

  记者于是拨打飒拉上海公司电话,在说明来意后,再三希望能与公关部取得联系,以便询问对北京市消协公开批评的回应,公司一位前台工作人员直接向记者语气很肯定地说,对这方面的事情公司“不发表任何意见”、“不接受媒体采访”,并称转接找人需要实名制,如说不出要找的具体真实人名,不会提供转接服务,随后就决然挂掉电话。

  ■ 声音

  跨国企业大品牌产品也应符合国内的相关标准,如检测发现不合格,执法部门就要介入进行调查处罚。

  对于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如果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就应该及时改正,主动下架,主动接受消费者的退换货。不能让跨国企业漠视法律,漠视消费者权益,如果一个洋品牌总是这样漠视,那这“不是大企业的傲慢,而是执法的不给力”造成的,同时消费者也要主动去主张自己的权益,不能给这些洋品牌留机会。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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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冉晓宁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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