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扫描
自2013年3月27日,青海省政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以来,青海省普查工作如火如荼。如今,百名普查员全力以赴,挥汗如雨,各项工作正按节点有序进行。
落实经费 确定试点
2013年7月26日,青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成立了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9月13日,青海省召开了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了青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青海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编制过程、总体安排,审议通过了方案;明确了省承担的普查任务经费由省财政厅拨付;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助提供普查所需的相关材料,并给予相关帮助,配合推进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拨付普查经费6600万元。
为确保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青海局选择城乡结合部湟源县作为普查试点县,确定湟源县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机构,明确职责,为全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明确任务 迅速部署
青海省地域辽阔、基础落后,全省域普查有一定困难。经积极申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同意以项目援助的方式承担玉树、果洛、海西、海南4州的普查任务,青海省自行承担西宁、海东、海北、黄南的普查任务。
为切实做好全省普查质量监督、管理、质量控制、成果检验工作,提高普查作业队伍的技术水平,增强普查质检队伍的责任心,青海省遴选了6支普查队伍参与普查工作,对参与普查工作的作业人员进行了800余人次的培训,对参与普查质检工作的人员进行了200余人次的培训,做到全面培训,持证上岗。
同时,实施了地理国情普查例会制度,各普查单位负责人定时汇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阶段性质量技术问题进行通报,由普查办技术质量组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技术问题的出现频率,编制了《地理国情普查作业指导书》,满足普查工作需求。
2014年5月、10月,2015年3月,国务院普查办分别对青海省普查情况开展了两个批次的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全省6家承担单位的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和过程成果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对3家承担单位已通过预验收的成果进行了内业检查。青海省按照整改情况于2014年9月、2015年2月对普查单位进行了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截至今年4月10日,青海省承担的西宁、海东、海北、黄南4州和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承担青海省玉树、果洛、海南、海西4州的普查数据生产和成果预验收工作已全部完成,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已转入标准时点核准新阶段。遥感影像数据库建设、多尺度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建设、地表覆盖及国情要素数据库建设、普查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将按照国普办工作计划同步开展。
时点核准 奠定基础
3月下旬,青海省开展了地理国情普查时点核准试生产工作,4月10日,青海省接收到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批标准时点核准影像数据,青海省标准时点核准工作正式开展。青海省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青海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时点核准实施方案》以及各普查任务区域的《标准时点核准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编印了《青海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标准时点核准作业指导书》。
为进一步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标准时点核准工作,针对质检人员偏少、进度较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预验收前移工作,将预验收人员派驻各作业单位,并组织人员开展标准时点核准质量监督抽查。
截止7月14日,青海省从卫星应用中心领取影像5个批次,共计282景。收到标准时点核准影像后,立即开展影像纠正工作,已完成全部影像纠正工作,并下发至各作业单位开展标准时点工作。目前,标准时点核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截止7月17日,地表覆盖内业核准已完成2457幅,占比为78.67%;地理国情要素内业核准已完成1686幅,占比为53%;外业调绘核查已完成1355幅,占比为43.39%;数据编辑与整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汇交数据 推进应用
4月10日,青海省向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汇交了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的正射影像数据。4月底,完成黄南州普查数据汇交。
6月底,青海省数字高程模型精细化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汇交至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除汇交全省自行承担普查区域的数字高程模型精细化工作以外,还完成并汇交了国家项目援助区域的数字高程模型精细化784幅1:1万幅面的任务。
目前,青海正加紧研究基于青海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湟源县地理国情普查发布系统,正在开展青海湖面积动态监测及变化原因分析,三江源及青海湖草地监测以及反映青海省“三区”建设的典型地理省情监测,并联合高等院校、行业单位开展专题省情监测试验。(杨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