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县启动建设用地“减量化”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国土厅制定的“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三个战略实施方案和市政府“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系统研究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措施与方法,决定结合行政村撤并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试点工作,努力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一、目前进展
我县共有1195个自然村,其中905个属于现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的村庄,亟需结合县域城乡用地空间整合进行搬迁和撤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2014年底,我县启动了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试点工作,编制洪泽县建设用地“减量化”方案,实地调查,目前正在编制“减量化”实施规划,规划实施后将有序引导农民向县城、集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向省市政府领导,目前“减量化”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省政府,同时报省国土厅备案。
二、具体目标
一是控制全县建设用地总量,规划期内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逐年减少,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力度,在规划期内每年开展居民点复垦规模3000亩左右。二是增加耕地净增面积, 到2020年实现耕地净增加3240亩,超额完成规划期的耕地保有量,并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5.2万亩,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通过新增流量指标争取,科学合理布置新增建设用地,实现规划期内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逐年减少,同时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比重逐年增加,推进工业向园区、人口向城镇、土地向规模经营“三集中”。三是通过新增流量指标争取,科学合理布置新增建设用地,实现规划期内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逐年减少,同时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比重逐年增加,力争到2030年,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13年的31%提升到2030年的54%,与城镇化水平基本适配。
三、具体做法
一是调查摸底,对全县村庄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进行普查,对可利用、可复垦的后备资源登记造册,并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实行类别化管理;二是排定计划,科学编制“减量化”试点方案,根据“减量化”试点工作要求,排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确保分步骤、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稳步推进,坚持自觉自愿原则,确保在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基础上,采取先点及面、点面结合推进的方式,有序推进农村村庄整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多方式安置、进县城优惠安置、等,确保农户权益有保障、利益不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