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督察约谈9个市的整改情况
湖南省衡阳市整改情况
一、关于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
衡阳市政府清理了涉及违规减免、返还、缓缴土地出让收入、低价出让土地、“零地价”招商内容的《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衡政发〔2012〕15号)等15个文件和会议纪要,其中废止12个、修订3个。追缴违规批准减免土地出让收入2宗、金额621.59万元,追缴违规批准缓缴土地出让收入3宗、金额509.35万元,追缴违规返还土地出让收入4宗、金额3.12亿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终止供地1宗、金额1442.7万元,撤销合同1宗、金额698.32万元。还有13宗违规返还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其中:衡阳一互电气有限公司涉及1宗,已追缴返还土地出让收入450万元,尚欠496.85万元;华耀城项目涉及9宗,已追缴返还土地出让收入3.8亿元,尚欠2.4亿元;衡阳星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2宗,尚欠1.31亿元;南岳区南岳共和养老国际文化中心项目已追缴2000万元,尚欠5060.45万元。
对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征收到位的问题,追缴5宗、金额3643.8万元;解除衡南县茅市镇1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金额721.35万元;解除衡南县1宗拆迁未到位导致未供地的成交确认书,终止供地,涉及金额4299.7万元。
对衡山县政府利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融资”还本付息来源的问题,已于2014年10月底清退5235万元集资款。
二、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问题
对未足额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问题,已将2386.68万元社会保障费用全部落实到位。
对未按照要求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等问题,已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将衡山县的1148.51万元、衡阳市本级的1.31亿元拨入专户。常宁市的847.70万元暂未拨入专户,承诺2015年内整改到位。
三、关于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
对衡鑫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划拨土地贷款5879万元涉及的6宗地,已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收缴土地出让收入1807.29万元。对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的5000万元,已归还880万元,剩余4120万已制定还款计划,计划2015年内还清后解除抵押并注销土地使用权证。对未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即违规批准办理登记抵押的11宗土地进行整改,追缴土地出让价款8.82亿元。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