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督察约谈9个市的整改情况
广东省清远市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法违规占地问题
涉及违法违规占地700宗、面积7475亩。清远市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复耕面积3859亩,拆除地上违法建(构)筑物面积7.41万平方米,没收地上违法建(构)筑物面积42.65万平方米,收缴罚款3217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
1.对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征占土地问题,收缴罚款883.27万元,责令对非法平整的土地进行复耕(已复耕575.22亩);分别给予高新区管委会、莲湖产业园建设指挥部的2名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龙塘镇党委、源潭镇党委的2名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有关责任人员作出深刻检查。
2.对清远市代建局违法占地建设站前东路问题,收缴罚款98.45万元,补办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3.对英德迎宾大道违法占地问题,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收缴罚款502.03万元,给予有关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英城街道办、英德市国土资源局英城分局的3名责任人员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该项目正在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4.对清城区“两校一中心”项目违法占地问题,收缴罚款125.79万元,没收地上违法建(构)筑物11.86万平方米。该项目正在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关于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问题
清远市对2014年以来的36件反映征地问题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有8件不属实,13件属实,15件部分属实。其中,11件涉及地方政府违法征地的,已责令停止违法征地行为,责成当地政府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未经批准之前,不得继续征收土地;9件涉及违法占地的,已制止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和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2件涉及征地返还实业用地未落实的,1件已按政策落实返还,1件已选址落实用地指标;6件涉及征地补偿偏低的,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增加补偿。
1.对英德市横石塘镇龙新村唐屋组村民反映政府强行征占土地问题,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复耕30亩;收缴罚款91.35万元;对横石塘镇政府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对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新村小组村民反映政府违法征占土地问题,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做出行政处罚,收缴罚款9.4万元。该项目正在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