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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国:互联网金融具有创新性和普惠性

2014年12月20日 21:22:58 来源: 新华网

   2014年12月20日,在“展望2015·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年度峰会暨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自律联盟、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启动仪式”上,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前院长王卫国发表题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安全》的主题演讲。新华网发 刘畅摄

   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 由新华网主办的“展望2015 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年度峰会暨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自律联盟、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启动仪式”20日在京举行。会上,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做了精彩的演讲。

  王卫国说,互联网金融和其他金融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是创新。包括金融、技术手段、业态、交易模式和制度的创新。所以有关法律制度首先要去保护创新的活力,同时要在保护创新活力的前提下防控风险。

   第二是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国家提出普惠金融已经有很多年,主流银行一直高呼这个口号,但是主流银行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使它很难做到普惠性。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具有很强的普惠性。

   王卫国补充道,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普惠性也意味高度的社会性。因此,一旦发生风险,就可能导致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也非常关注互联网金融将来潜在的法律纠纷问题。一旦这种风险爆发,大量的诉讼给司法带来的压力也是备受关切的问题。鉴于这样的特点,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到。第一,风险的防控,包括事前的预防和事后的应对。第二,风险的分配。风险分配实际上涉及到消费者的利益的保护。

   王卫国说,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自律联盟的成立非常有意义。企业通过制定共同的守则和公约,相互交流,防范风险,共同提高社会诚信度。他建议,在自律联盟里需要一条规则,如果任何一个联盟成员有不诚信的行为,必须把它驱除出去。这是维护市场信用很好的办法。不仅能让公众对物联网金融有信心,也能让政府监管部门放心,为互联网金融事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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