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的位置: 新华网 | 首页 >> 环保频道 >> 自然宝库 >> 名词解释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 |
| 2008年01月22日 13:32:20 来源:北京奥组委网站 | |
| 可吸入颗粒物是指悬浮在空气中,能进入人体的呼吸系统、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记做,简写IP。 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以每立方米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毫克数表示。国家环保总局1996年颁布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将飘尘改称为可吸入颗粒物,作为正式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颗粒物的直径越小,进入呼吸道的部位越深。10微米直径的颗粒物通常沉积在上呼吸道,5微米直径的可进入呼吸道的深部,2微米以下的可100%深入到细支气管和肺泡。 |
| 相关评论 |
|
(责任编辑: 汪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