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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华屡触环保红线 成污染大户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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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1月11日 08:30:08 来源:新华网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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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公司在华屡触环保红线: 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陶德田1月9日向媒体通报了对13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公司进行环保后督察的情况。 陶德田指出,此次后督察的130家跨国公司已全部查处到位,未发现查处时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但有三家公司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是: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 去年下半年,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编制的“中国水污染地图”曾率先公布了上百家在华造成污染的跨国企业名单,涉及食品、电子、化工、机械制造等诸多行业,这些跨国公司绝大多数来自日本、美国和欧洲,这些企业不仅违规,还成了当地污染大户。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该中心掌握的在华造成水污染的跨国公司数量已达260多家,造成空气污染的跨国公司数量有50多家,但目前只有8家企业通过了第三方整改审核。 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这些跨国公司在国外一套,在中国一套,敢于违背承诺,主要有下列原因:一是中国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国外环境保护投入很大,监管很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会很大,违法成本企业难以承受。但中国监管能力弱,查处力度相当低,像水污染一般只要罚几万元,对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来说,相对于投入巨资,做到环保达标,与一年接受一两次几万元的处罚来说,他们根本不在意区区几万元的处罚。 四川省环保局10日通报对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目前,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六条生产线已全部停产,现有污水全部收集处理不外排。 陶德田说,环境责任,既需要我国本土企业努力,也同样需要跨国公司共担。跨国公司应努力提升自主环保守法能力与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积极承担企业社会环境责任。他表示,今后,环保总局将通过持续加大政府环境执法力度,以严格执法促进企业守法;同时通过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实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等途径,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提高环保自律能力与水平。
资料图片:有关人员在吉林省吉林市松花江支流牤牛河大桥附近进行河水防污处理(2006年8月22日摄)。新华社发 ◎ 跨国公司成污染大户 “入乡随俗”成借口: 2006年10月: 33家公司意外"曝光" 在华跨国公司竟成污染大户 一份名单将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列在了一起——不是荣誉排名,而是环保违规。引人注意的是,名单中的公司包括5家2006年“世界500强”的在华企业,其中:上海松下电池有限公司——母公司日本松下电器排名第47位,“废水处理设施未保证正常运转致废水超标排放”。长春百事可乐公司——母公司美国百事排名第175位,“超标排放污染物废水”等。 2007年8月: 90家跨国公司上环保“黑名单” 污染覆盖全国 从33家到80家,再到目前的90家,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出现在了由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搜集整理的污染企业名单上,这其中包括著名的百事、通用、3M等“世界500强”企业。一位资深的民间环保人士称,虽然近几年关于发达国家污染转移的讨论有很多,很多民众也认识到跨国公司到中国来投资看中的就是中国宽松的环境政策、低廉的环境成本,但是,当等一个个知名企业在中国污染环境的事实具体而清晰地摆在人们眼前时,很多人还是被震惊了。 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是,大部分上了名单的跨国公司,在本国都拥有良好的声誉,保护环境甚至已成了这些企业的竞争优势之一。但到了中国,却因环保问题广受诟病,真的是“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吗? 个别跨国公司看来已经深谙这个中国古代的典故。“我们的邻居比我们还差”,已经成了它们堂而皇之的借口和理由。 调查发现,73.1%的人对跨国公司“把污染产业和工厂转移到中国来”表示强烈不满。有评论分析说,相对于国内的一些小企业来说,跨国公司污染环境的行为更加让人痛心疾首。 与此同时,31%的受访者对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及消费者采用双重标准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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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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