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环保总局还将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以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政策标志着“第三次环保风暴”的开始,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区域限批”是在违反环评的项目完成整改要求前,环保总局将停批进行该项目的企业或者地区的所有建设项目,此次“区域限批”的行政区域包括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企业集团包括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可谓力度空前。
2006年,中国环境形势严峻。全年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161起,平均每两天一起;环境投拆已达60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30%;国务院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标并没有实现,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仅此一年,环保总局在环评这道关口就停批缓批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163个,投资额达7700多亿元,其中50%以上是钢铁、火电、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区域限批”的“重典”无疑放大了环评的法律威力,昭示着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
从2005年的打击程序违法,2006年的推行规划环评,到2007年的“区域限批”,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手段从对单个建设项目的叫停上升到对整个区域、流域以及行业集团建设项目的“全面打击”,打破以前在一些地方存在的“先建设、后处罚、再补办手续”的怪圈,意味着我国正在将环境治理模式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的转变,而政策推进的困难也可能在同时增加,采取“区域限批”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必然会损害一些部门的利益,可能会得罪一些地方和利益集团。不久前部分试点省意欲退出绿色GDP核算试点也已经说明强化环境管理的不易。
这种困难是由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造成的。在经济学上,假若一种商品的生产或消费会带来一种无法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的成本,就会产生一种“外部效应”。所谓外部性,即一些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会给不直接参与这种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带来有害或有益的影响。其中有益的影响称为“外部经济”,否则就是“外部不经济”。这种外部性难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矫正,必须借助于市场以外的力量来加以干预和纠正。由于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要改善环境质量,不仅需要大力治理现有污染源,尽快还清老账,更需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控制住新的污染源产生,尽量不添新账。因此,环保风暴才会越刮越烈。
在环境保护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各个地方、各个部门能够跳出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局限,坚定地履行职责,敢于负责,用好手中权力,惟其如此,才能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让发展拥有长久的安全保障,让人民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中央宏观调控的政令才能在各地得到落实,经济发展又好又快的目标才能够实现。(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