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烟大量排放。 朱豫建 图(来源:大河报)
给谁“穿小鞋”,就让他当环保局长?
若要依法行政就容易得罪当地领导,尴尬处境折射环保执法体制亟待改革
据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安徽省某市环保局一名局长深有感触地说:“招商引资是政府行为,领导要求打破常规,不换脑筋就换人。我们隶属地方,所以执法起来很为难。”
这位环保局长的尴尬具有代表性。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迫切愿望”,一方面是上级和群众越来越高的环保要求。记者近日在安徽、江西两省与部分基层环保局长对话时发现,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地方的一些环保局长们对环保工作更多地是尴尬和无奈,环保工作“两头热中间冷”、环保执法成为“夹生饭”等现象普遍存在。专家认为,这种矛盾的存在,也反映出我国环保执法体制亟待改革。
环保局长一怒举报污染企业
记者在安徽省某市采访时,该市环保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越是经济落后,环保工作越难做,一些地方领导把投资者视作‘上帝’,甚至不惜牺牲法律的尊严。我们环保局一边要执行领导意图,一边要执行法律,存在两难。有的招商引资项目污染严重,局里不想考虑,但领导要求审批就不得不上。管得太严了,领导和企业就给我们扣上‘刁难投资者’的帽子,弄不好就丢了‘乌纱帽’,所以一些建设项目在执行“三同时”政策时,只能边上车边买票,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上了车也不买票。”
这位负责人私下告诉记者说:“对于市区的污染企业,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不知所措。有一个污染企业,局里多次处罚都未能执行,企业继续排污。我出身革命家庭,家庭教育让我难以容忍这种不正常现象,出于正义感,我斗胆向省环保局举报了这家企业,最后省里下达了处罚决定书,但至今处罚依然难执行。”
环保局长向上级举报本地污染企业虽然只是个别现象,却典型地反映了当前环保监管面临的体制性障碍。
环保部门到企业检查要当地政府批准
记者在江西部分县市调查时发现,一些县市有不成文的规定,环保部门到企业检查工作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批准。
记者在采访时,基层环保局负责人普遍反映,目前基层环保局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局长由本级政府任命并对本级政府负责,经费开支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当地方领导追求“政绩经济”时,如果环保局长不折不扣地依法行政,就容易得罪当地领导,就有可能丢“乌纱帽”,或者对其停拨经费,使环保部门无法运转。
在有些地方,环保部门的处境尴尬:严重污染企业被树为经济发展的“功臣”,而环保局往往因认真执法而不受地方欢迎,有的甚至以“行风评议”的名义,将其判定为不合格,导致恪守职责的环保局长处处碰壁。无奈之下,一些基层环保局长只能服从地方的“大局”,无为而治。在贫困地区大力招商引资的背景下,有些基层环保部门在上级督办、政府干预、群众上访三层压力中工作,举步维艰。他们形象地比喻自己处于“夹缝人生”。
不少基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坐到环保局局长位置就是等着地方领导拿自己当“替罪羊”和“挡箭牌”。有些局长甚至自我调侃:“领导要给谁‘穿小鞋’,准让他任环保局长。某一天出现一个污染事故,马上就摘他‘帽子’。”
(郭远明 王圣志 孙彬)
八百里秦川,一千里污染;三峡库区漫漶;278个城市未建成污水处理厂……据媒体报道:人大环保执法报告触目惊心: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集中出现。“十一五”约束性指标能否落实受到怀疑。
有人戏言:十个环保执法的顶不上一个城管执法的。这话的逻辑固然未必尽然,但环保执法的尴尬与弱势已经昭然。环境污染的“新仇旧恨”和地方经济的数字化生存现状是纠结不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环保最大的困境,而我们对环保执法的信心却在一次次“环保风暴”中效应递减了。为什么严刑峻法和职能部门的高调作为却守不住一方山水的澄明呢?根本而言,还是环保执法缺乏制度化生存的语境。有环保人士说:“环境污染比战争还可怕”,但治理环境却不能“战争式”行事。我国的宏观调控是波浪式前进的政策之治,而环保执法是水平式前进的法律之治。宏观调控是依据经济形势相机而变、没有定数,可以是一场场“风暴”;而环保执法则应遵循法理的逻辑,执法如一。如果后者要配合前者,则必然与法治精神相悖,执法程序也就难以沉淀为制度。而“制度建设”本身又不只是颁布一些法律文本的简单事情。在我们应对危机的决策智慧中,“运动式”治理还遗患未消,结果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在多事之秋的转型期,环保执法与违法就成了一只猫抓一群老鼠的游戏。>>点击详细
| 环保执法体制“瓶颈” |
体制不改革环保部门“腰杆”挺不起来 |
安徽省阜阳市一些县区近年相继建立了工业园区,集中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瞭望》新闻周刊获得的一份当地环保部门的统计报告显示,这些工业园区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大部分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颍泉区有32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界首市有19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颖东区有14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阜南县有4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
按国家规定,项目建设应先环评,执行“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界首市环保局局长张凤轩对《瞭望》新闻周刊的解释是:“工业园的在建项目虽然没有进行环评,但我们认为不会造成大的污染。因为项目建设时间紧,进行环评需要较长时间,所以就先同意建设了。” >>点击详细
| 环保总局的呼吁 |
体修订环保法
解决政府干扰执法问题 |
“现在几乎到了有水皆污的地步。”8月26日,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说出此言时,一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以下简称《报告》)以“直面现实”的态度摆到了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代表们的面前。
今年5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五路,对固体废弃物、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三方面进行全国范围检查。
盛华仁的上述判断,正是来自于人大常委检查组,对污染严重的黄河流域的四个支流(渭河、延河、汾河、涑水河)实地考察得出的结果。
考察结果显示,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达标排放,已造成“八百里秦川、一千里污染”水环境恶化图景。
如在陕西境内的渭河,每年接纳废水达到6亿吨以上,几乎相当于其环境容量的4倍;被称为山西母亲河的汾河,66%已经成为五类水质,而且自太原以下的水体完全失去了生态功能。
除了水污染,《报告》显示,固定废物污染、大气污染存在的问题同样令人担忧。
检查组发现,目前全国工业固体废物存量累积近80亿吨,占用和损毁土地200万亩以上;全国近一半的城市生活垃圾简易堆放,造成地下水、地表水的严重污染。
《报告》警示,40%的城市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二级标准。山西省现有680家焦化企业,仅有65家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而能够真正稳定达标排放二氧化硫的仅占总数的5%。山西省为此也付出了巨大代价——全省十一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都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面对如此严峻的环境形势,环境专家的解释是:排污企业在“守法吃亏、违法占便宜”面前,显然会“顶着风头干”,而在配套的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尚未有效制定和实施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环保的态度就是,“嘴上喊喊,实际不动”。>>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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