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4月22日北京电(张世祥)近日,福建省环保厅发布《2015年第一季度环保大检查和执行新环保法督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该《通报》显示:截止3月20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956人次,检查工业企业2027家,发现违法建设项目210个,违法排污企业164家。其中,南平市发现违法建设项目112个,占全省总数的53.3%;厦门市排查工业企业647家,占全省总数的32%。截止3月31日,厦门、漳州、泉州、宁德、莆田、龙岩市和平潭实验区以市政府(管委会)名义制定下发了环保大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福鼎市和建瓯市政府制定《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市直有关单位。
一季度,全省执行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共办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4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4起,责令停产限产案件15起,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7人。其中,福州市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起,实施查封扣押1起,责令停产限产3起;厦门市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起,实施查封扣押5起;漳州市责令停产限产7起;泉州市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起,实施查封扣押1起,责令停产限产1起;三明市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起,实施行政拘留2起,责令停产限产1起;莆田市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起;南平市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起,实施查封扣押1起;龙岩市实施查封扣押3起,责令停产限产3起;宁德市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起,实施查封扣押3起。
该《报告》还指出了当前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季度全省环保大检查和执行新环保法进展不理想,地区间不平衡现象较突出。部分地区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查处不尽责,成效不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