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保”得了吗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是促使矿山企业履行生态补偿义务的有力保障,但目前保证金存缴标准偏低,无法满足矿山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恢复的实际需求
武家塔露天煤矿的实践,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矿区复垦工作的一个缩影。上世纪末,鄂尔多斯还戴着“黑三角”的帽子。一批“粗、散、小”型煤炭开采企业给鄂尔多斯造成了严重资源浪费和污染,却没有担负起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个别地区“浓烟滚滚遮天蔽日”。2005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打响了煤炭资源整合、加强生态治理的攻坚战,全面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鄂尔多斯市煤矿局副调研员梁永杰介绍,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投入”和“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鄂尔多斯市通过强制矿山企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促使矿山企业对生产中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问题进行及时和有效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发挥了很大作用。截至2014年9月,鄂尔多斯市910家矿山企业中883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6.6亿元。已有80家煤矿完成首期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实现治理68.9平方公里。191家非煤矿山企业完成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实现治理16.1平方公里。鄂尔多斯还进一步完善该制度,通过全面推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形成了矿山企业营造碳汇林制度,企业每生产10吨煤植一棵树,累计建成碳汇林9.6万亩。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燕守广指出,保证金制度是促使企业主动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促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重要机制。但我国大部分地区存在保证金存缴标准偏低的问题,无法满足矿山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恢复的实际需求,影响了保证金的返还和使用,并且会降低企业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自觉性。鄂尔多斯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如果企业不进行环境治理工作或验收不合格,启动保证金也难以负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就拿鄂尔多斯这个因煤而兴的城市来说,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煤价的起起落落,对以企业为主体的治理补偿工作也带来了很大影响。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煤炭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白海军介绍,近年来随着煤炭价格一路走低,鄂尔多斯市大部分煤矿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生产矿山也大都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大部分煤炭企业短期内无力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多数复垦资金投入不足,进度缓慢。
经济形势对生态补偿工作影响最直接的,莫过于生态移民搬迁。鄂尔多斯出台了移民搬迁“四个一”配套政策,即为转移农牧民提供一套住房、一份工作、一份社保、一份补贴,凡因煤炭开采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都有明确的补偿标准,近年来累计完成移民搬迁81285人,投入资金143.3亿元。但现在很多企业停产,即使生产也是勉强维持,搬迁工作就此停滞。“过去开煤矿赚大钱,企业为了让农牧民搬迁,即使是一部分人提出比较高的搬迁条件,企业也不在乎,现在是农牧民倒过来催着企业要求尽快落实搬迁。”白海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