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应选择适合自身的投资方式,以参股、换股、合资或并购方式快速进入国际市场,把握机遇,获得迅速发展。
5月1日,商务部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大量下放了企业境外投资核准权限,简化了对外投资的核准程序。商务部仅保留少数重大、敏感境外投资核准权,其它核准事项交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办法》不仅使中国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中国"走出去"战略的推进,而且使中国企业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道路更为平坦。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在"市场化"的同时遭遇"全球化",企业在国内竞争中不断发展,实力不断增强,对国际环境也更为熟悉,境外投资能力大大提升。另一方面,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在投资中应追求长期利益的最大化。在金融危机下,各国经济均或多或少面临发展乏力的问题,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应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以投资促进东道国经济的发展,提升当地的消费水平和能力,为解决就业做出更大贡献。
市场经济下,市场应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和核心的作用,而政府职能则将向着"服务型"转变,把重点放到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上。为了明确政府在对外投资中发挥的作用,减少企业对外投资的行政成本和审批时间,《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商务部门只是从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履行国际义务等方面对企业的投资进行审核,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则由企业自行负责。新办法的便利化主要表现为:(1)下放核准权限,除少数重大的、涉及多国利益的境外投资,以及在未建交国、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外,地方企业的其他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2)简化核准程序和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绝大多数境外投资只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表》即可在3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3)减少征求驻外经商机构意见的环节。
该办法对企业的直接利好在于,一是将为企业迅速捕捉市场机会赢得宝贵的时间。二是提醒企业在对外投资中,中国企业应该更关注政府的政策,用好各项信息资源,获得更为有利的地位。
实际上,当前对企业有利的信息不只是《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务部在2009年首次发布覆盖全球的《对外投资国别(地区)指南》,为企业投资提供了最新的信息,涵盖投资的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文化环境,以及投资风险和应该注意的问题等多个方面。商务部各驻外经商机构也通过网络向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市场信息,成为企业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把握投资机会的渠道。
此外,尽管投资机会较多,企业更应注重投资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新办法不再审核经济上的可行性,但这一环节仍是不可省略的。企业需要考虑投资的融资问题、对当地市场和其他市场的拓展,投资风险等问题,仔细核算投资收益率和回收期等财务指标。除显性成本外,企业更应关注投资后需要解决的文化整合、人员安置、企业组织调整、生产线整合等带来的投资隐性成本。同时,可以利用中国信保等专业机构提供的服务,降低对外投资的风险。
国际化是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企业应选择适合自身的投资方式,以参股、换股、合资或并购方式快速进入国际市场,把握机遇,获得迅速发展。
(周密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研究中心博士、复旦大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