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扩张入不敷出成被告
公司一开始只有两三个人,每天的工作量很大,好的时候营业额每月三四万元,不好的时候仅有1万元。高亮努力寻找到问题所在,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公司月营业额最高能达30万元左右,利润可达25%。
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业绩也渐有起色后,2009年11月,高亮决定扩大规模,于是他争取到第二个品牌的推广权,没有想到的是新品牌却没有使经营达到预期的效果,还让他陷入困境。
“后来代理的是一个内衣品牌,原以为都是网上销售,运营和拓展渠道的模式相似,一个品牌做好了将其经验复制到另一品牌,一定会产生利润,可没想到因为新代理的品牌知名度不够,进的货根本卖不动。”高亮说,为了代理新品牌,今年年初,他招聘了15名新员工,除去工资,仅培训成本每月就达到近2000元。不料半年后就因为新品牌销量太低,难以维系新员工的基本开支,他只能用原来品牌的利润勉强支撑。今年5月,实在入不敷出的高亮决定裁员“节流”。
当初招聘员工时,“有的是哥们儿推荐来的,也有的就是以前的朋友,大家都没提合同的事,我也以为按时发工资就行了”。由于忙于发展业务,高亮当时没有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可公司支持干不下去要裁员时,他们竟然拿出《劳动法》来要告我,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付给被裁员工双倍工资,否则有可能被起诉。”高亮满腹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