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雷语:不拆迁知识分子吃什么
一个农民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这所房子用青瓦白墙还是红砖红瓦建造,邻里之间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沟通交往,喜欢在房前屋后种上几株香椿还是一畦菠菜——在中国农民拥有宅基地和建房的钱的前提下,这一切似乎都能顺理成章,自我决定。
然而,一场在全国多个省市进行的“农民被上楼”运动,将使农民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利变得虚无——据11月2日《新京报》报道,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启发,二十多个省市正在让农民们集中“上楼”居住,在山东、安徽、河北等地的许多农村,农民将放弃他们的宅基地产权和之前倾尽心血的房屋,以便腾出宝贵的土地用以“复垦”耕地,来弥补城市因扩张而缺乏的建设用地指标。一项旨在保持耕地总量的宏观政策,在地方政府的创新下,正成为侵蚀农民财产权利的主要手段。
农民的宅基地是农民的合法财产。农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谁也无权干涉。对农民盖好的房屋实施集体性的拆迁,“让农民集中居住”,违反了农民对自己财产自主抉择的权利,也强行剥夺了农民居住的自我意愿。统一规划的楼房再尽善尽美,都不能替代农民自己的选择,遑论用极低的价格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补偿,而不补偿农民的宅基地。再冠冕堂皇的城市化理由和城乡统筹,都不应算计到农民的合法财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