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西藏下发了关于公务车编制配备新的管理标准。根据规定,单位公务用车按照车辆编制数2:8的比例配置轿车和越野车。规定同时强调严禁任何单位部门以任何理由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如果拉萨市的相关制度与该规定有冲突,我们将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昨日下午,拉萨市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月初,拉萨市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各单位的公务车是否超标进行检查。并且,年底之前将抽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
厅级领导干部用车按1人1车的标准配置
据了解,西藏目前存在公务车辆未实行编制管理、现行价格不适应市场变化等情况。加之近几年西藏道路交通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路面建设不断加强,因此,配车标准随之调整也是势在必行。
调整后的新规定已于10月1日起执行。据悉,公务车分为领导公务用车、单位公务用车和其他公务用车三类。按照规定,厅级领导干部实行1人1车的编制配备25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区级单位按行政一档11人1辆、行政二档13人1辆、行政三档15人1辆、行政四档16人1辆,事业一档15人1辆、事业二档16人1辆、事业三档17人1辆、事业四档18人1辆的标准配备20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或排气量4.5升及以下标准型国产越野车。其他公务用车则按50人以内配1辆小型面包车,50至100人(含)配1辆中型面包车,100人以上配1辆小型面包车、1辆中型面包车的标准执行。单位公务用车按照车辆编制数2:8的比例配置轿车和越野车。
目前,拉萨市的公务车管理规定按2007年的相关标准执行。不过,昨日下午,拉萨市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2007年的标准与新的管理标准有冲突,将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符合拉萨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