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福建省的直补标准按照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技能登记确定:初级工(五级)按每人400元补贴;中级工(四级)按每人700元补贴;高级工(三级)按每人1000元补贴;技师(二级)按每人1600元补贴。高级技师(一级)的补贴办法和标准仍按去年制定的单独规定执行,即按每人最高给予2000元的补贴。
新机制实行后,我省原有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等机制仍然有效。企业吸纳劳动者并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劳动者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仍然可以按原有政策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但当年不再就同一劳动者申请其他职业培训补贴。
人力资源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这对企业稳定就业很有帮助,职业培训的针对性也更强。
另据了解,福州市将先在执行用工报备制度(即在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用工规范以及有品牌的企业中推行新机制。同时将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红黑榜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记者 林启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