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3
厘清前提
乾羽
雇员制公务员将使公务员的饭碗由“铁饭碗”变为“泥饭碗”,并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因此将有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行政成本的降低,所以称其为公务员改革的发展趋势并没有问题。但是,以发展趋势来说明雇员制可以高工资、高待遇,则显得含义不清。
首先,何为“高工资、高待遇”,其标准如何确定?此前,深圳市执法类公务员起薪7000元的新闻就曾经引起公众争议,其原因就在于人们觉得这样的待遇过高了。所以,雇员制公务员的工资和待遇可以提高,但是如何提高,提高多少,都是需要公众参与和程序保证的。
其次,“高工资、高待遇”是否需要条件,若没有厘清所需条件,“高工资、高待遇”的结果可能不是“高薪养廉”,不是行政效能被激发。要实行“高工资、高待遇”必须以此两个目标的实现为条件:要保证人力资源优化,就必须保证招录的公开、公正、透明,让那些有能力能够胜任的人才来担任雇员制公务员,从而提高行政水平与服务能力;要保证行政效率的提高,就需要降低“官本位”色彩,使雇员制公务员真正从提供多元服务的角度,而不是权力本位的角度去从事工作。这就要求,在雇员制公务员的考核中,应突出公众的意见,应以严格制度避免权力的乱用。
雇员制公务员是公务员改革的趋势,而且这种改革中可能会涉及到工资和待遇的提高,但是一定要把这种提高说清楚,而不是含义不明逻辑不清的一句“高工资、高待遇”。在工资和待遇提高的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雇员制公务员招录的公平;雇员制公务员考核的完善;雇员制公务员工资、待遇的规范等,只有做好这些配套,满足应有的前提,使得雇员制公务员成为提供行政服务的优质队伍,才能说适当的“高工资、高待遇”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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