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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颁布5周年 公务员管理凸显五亮点
2010年04月27日 09:52:47  来源: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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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不得兼职赚外快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五年探索,五年创新,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亮点纷呈。新形势,新起点,如何建设一支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2009年5月5日,在太原市人才大市场报名点,报考“村官”的大学生排队进场。5月4日至8日,山西太原市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进行报名。据了解,2009年山西省将选聘903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新华社记者燕雁摄

    ●五年探索 五年创新 公务员管理凸显5大亮点——

    亮点一:把好“入口” 公务员招录、培养重“基层”

    2010年,国家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探索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形成高素质优秀人才到县乡基层去、上级机关公务员从县乡基层来的良好局面。

    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招考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和艰苦边远职位倾斜。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要求,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计划数比去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总体可达到70%以上。

    亮点二:畅通“出口” 公务员“铁饭碗”变“瓷饭碗”

    今后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把进入关,在完善进入机制同时,将实行公务员退出机制,也就是说,公务员淘汰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公务员想混日子也不容易了,当上公务员不等于进了“保险箱”,今后不称职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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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希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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