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五:直接参加鉴定也有补贴
通过实施补贴,鼓励劳动者通过岗位成才或自学成才方式,直接参加高级以上补贴项目的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解读:原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培训且鉴定合格的劳动者给予补贴。但是对那些因工作等原因没有时间来参加培训,却因常年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或通过自学已达到较高技能水平的劳动者,一直没有相应的政策通道。为此,此次政策调整中增加了岗位成才、自学成才的补贴,鼓励这部分人群参加鉴定取得高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使其技能水平得到相应的认可。
◆哪些对象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1、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人员:
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在职从业人员(其中也包括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其他按有关规定批准的人员,如本市接收的退役士兵等。
2、外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的以下人员: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来沪从业人员;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的毕业学年学生。
特别提醒:劳动者的身份状态以申请补贴培训项目时“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本人的身份状态为准,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未在培训机构注册报名参加培训的,需重新确认身份状态。
◆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人员参加补贴培训或技能鉴定,可以享受多少补贴?
答:根据补贴对象参加培训或鉴定的情况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种类和额度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培训费补贴(包含培训和一次鉴定两部分补贴费用)
以下补贴对象在本市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鉴定合格的,按以下比例享受培训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