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凌辱杭州"讨薪女工"的四名疑犯被批准逮捕
不签合同成“潜规则”
昨天,晚报头版头条以《讨了四个月没见一分钱》为题,揭开了农民工的欠薪之困和讨薪之难,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年年讨薪,讨薪几成“城市之痛”。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长期从事农民工讨薪维权的省及合肥法援中心的负责人,试图解剖“讨薪之痛”。
工资不能按月领取
“在建筑行业,几乎所有农民工都不能按月领取工资,一般都是在一个项目或一个工程结束后才统一结算,其间只能从建筑单位或包工头处领取少量的生活费。与其说很多农民工在工程结束后遭到工资拖欠,不如说他们进入工地后就开始被拖欠了。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陈洋说。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月发工资、不购买劳动保险,你要能接受就留下干活,不愿接受就走人,这是农民工进入工地时常常遇到的情况,很多农民工为了有活干只能留下。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陆勤玉说。
层层分包暗藏猫腻
5名农民工于2008年跟着包工头仇某在长丰县某工地修路,后来工程完工,却被拖欠了1.7万元的工钱。民工们不知道建设方和承建方究竟是谁,手中只有仇某出具的欠条,而仇某却早已不见踪影。
陈洋告诉记者,虽然法律严禁层层转包、分包,但除了极少数承建工程的建筑公司有自己的施工队伍,绝大多数建筑行业的承建公司仍然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的现象,工程建设出现“连环债”,而农民工工资则成了“连环债”中最后的一环。
“拿不到工程款,承建公司或包工头就会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从而拖欠工资。 ”陈洋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