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劳动维权 利剑出鞘
全总、北京市总举办贯彻劳动合同法咨询会
12月4日1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劳动合同法相关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该场访谈由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中国人大网联合主办,人民网承办。
对劳动合同法能够解决我国的劳资纠纷领域的哪些问题,刘继臣解释说,第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发生纠纷难以举证的问题。第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的问题。第三,法律规定以外的劳动标准不够明确,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等等。
谈到劳动合同纠纷发生的“重灾区”,刘继臣指出,在前一段时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短期化主要存在于中小企业,在此以前,有一个统计,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国不到20%,沿海地区不到12%,这是大问题。(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应对新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你准备好了吗?
随着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日的逼近,近期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关注与辩论此起彼伏。9月20日,南方都市报和易才集团主办的“《劳动合同法》培训之超级律师大辩论广州站”活动在广东科学院举行,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劳动法律网总裁梁智律师和易才集团法务部总监金志勇分别代表劳资双方进行辩论,从各自的角度来解读《劳动合同法》。>>>详细
《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制度作出较大修改
中国劳动学会会长、劳动保障部原副部长华福周日前在“亚洲就业论坛”上表示,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作出较大修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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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后,无疑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力度。
对于立法宗旨的数次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位负责人解释说,“这实际上是一个指导思想性的修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必然就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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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条款,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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