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职场配图 漫画/陈海)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就业促进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就业促进法明确,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李亚杰 邹声文
田雨)

反性别就业歧视是一项系统工程
绝非一时之功
如果对就业歧视采取漠然的态度,面对的就业矛盾和冲突,必然会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也会大大增加,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就会受到破坏。但消除性别就业歧视,因其成因的复杂,需要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就业促进法草案三审趋于成熟
同工不同酬受关注
统计显示,今后几年,城镇需要就业的人数仍将保持在每年2400万人以上。而在现有经济结构下,每年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却只有1200万个,年度就业岗位缺口1200万个左右。青年就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十一五”期间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达到2700万人,压力持续增大。但层出不穷的学历、身高、相貌、户籍、地域等各种歧视现象,成为扩大就业的拦路虎。
就业促进法将给中国百姓带来什么?
就业促进法:反就业歧视不能点到为止
中国首次直面就业歧视:荒诞个案背后的社会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