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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首次在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
2007年03月12日 11:20:36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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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闻

    明年将首增农民工人大代表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3月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根据草案有关规定,我国将首次在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作草案说明时说:“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详见本报3月9日A12版)

    ■直 评

    理应有农民工代言人

    摘编自《大河报》3月10日 文/吴杭民

    两会召开期间,有记者核查了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后发现,在全国三大农民工输出地的河南、四川、安徽和三大输入地的广东、浙江、福建六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团中,竟无一名农民工代表。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也呼吁,必须增加农民工在各级人大中的代表比例,以确保农民工在参政议政层面有自己真正的代言人。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力量。不仅在全国人大中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在各级人大、政协包括党代表中,更应该有农民工代表,而且要有一定的合理比例。正如专家所说,尊重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是建立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保障机制的重要基础,提高他们在务工城市中的政治地位,也是对民主政治资源的有效利用。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家骏委员曾说,“为什么我们谈农民工问题时总是隔靴搔痒,观点多、实践少,感受多、经历少,就是因为身边缺乏真正的农民工代表。”

    ■辨 析

    农民工代表选出后会怎样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3月11日 文/郭巍青

    从农民工中产生人大代表,意味着农民工作为一种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力量,在国家政治层面得到了正式承认。从这里出发,有可能产生各种连带的积极影响。但是这些积极影响要真正实现,还要依赖许多条件。特别重要的是,怎样从农民工中选举产生代表,他们又怎样能在复杂的体制格局中真正发挥代表作用。而这两个方面,其实存在严重的隐忧。

    首先,在农民工集中的省份和行业,要选出农民工代表终究不难。困难在于,过分浓厚的行政色彩下,选出来的代表是否还能具有农民工的草根本色?其次,若是真有草根本色的代表,又是否有能力在人民大会堂的会议厅里发言?未来的农民工代表在极有限的时间内能否不紧张而从容表达民意,实在是很大的悬念。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现有的选举体制,未有足够证据使人消除以上这些担忧。因此,从农民工中产生人大代表,这个决定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要做到底,就要通过制度倾斜,有利于农民工认识自己,组织自己,表达自己。就像为官者需凭实绩一样,成为农民工代表要凭这些条件:曾经成功地维护过劳动者权益,能够面对巨大压力而敢于争取和表达,懂得怎样循正确途径提出最有力的方案,等等。要相信农民工群体本身是一个人才库,问题在于制度渠道。过去的制度欠农民工太多,唯有制度改革能偿还。制度改革的标准是,使农民工能够自己表达自己,而不是永远作为悲惨世界中的悲惨者,被别人代表和表达。

    ■求 是

    明确名额不如落实权利

    必须承认,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问题,使代表成分结构更加合理,让农民工在发展起点、发展机会、表达意愿与参与权力的平等方面,我们看到了来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方面的诚意和努力。

    不过,我们必须看到,要真正使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靠这种明确代表名额的安排,恐怕并非根本之计。

    众所周知,由于我国法律上对农民工选民登记工作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城市中,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难以有效实现,这样必然导致农民工游离于城市的政治体制之外。

    而事实上,即便不是农民工身份的人大代表,同样也可以是农民工们的利益代言人——如果农民工手中握有选票,他们完全可以在城市中找到那些愿意为他们维护权益的人。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体现民意,何至于需要通过明确农民工代表名额的方式来让农民工拥有自己的代表呢?毕竟农民工本身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手中所握有的选票,对于任何有参政愿望的人来说,都是不小的“动力”。

    并且,对于一直就远离政治的农民工来说,他们从来就缺乏参政议政的经验和智慧。因此,与其硬性规定农民工身份的全国人大代表,倒不如落实农民工在城市里的政治权利,让其他阶层那些具有丰富政治博弈经验和智慧的人主动来当农民工的利益代表。(摘编自《新快报》3月9日 文/孟非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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