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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妇女产假后岗位应“归原主”
2007年03月08日 13:44:30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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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了孩子,丢了位子”,因担心怀孕生育影响岗位或升职,眼下越来越多的白领等职业女性选择晚婚晚育,甚至不生育。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李葵南建议,政府应该出台相关规定,在一些竞争激烈的领域,当女性生育时应保留原有岗位,这样女性产假结束后可回到原来岗位。

    在当今社会上,职业女性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很多女性到生育年龄的时候却不敢生孩子,尤其是在白领、骨干、精英等群体中。她们担心自己生孩子休产假,公司找人接替自己的工作,虽说是临时顶替,但当她们再回去上班时,往往出现已被他人顶替了,甚至一切又要重新开始。

    35岁的张小姐是一家公司的办公室主任,结婚后一直没要孩子。张小姐说,不是公司不允许生育,而是自己好不容易奋斗到现在的职位,担心生完孩子后,职位没了。

    从医学角度来说,年满35岁第一次分娩已属高龄初产妇。随着年龄增长,妊娠与分娩危险系数升高,这是职业女性面临的又一大健康问题。李葵南代表感叹道,过去女性生孩子、坐月子几乎没有后顾之忧,现在却不敢生了。应该说,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社会,当女性离开岗位生育时,经营者寻找他人替代并无不妥,但当她们产后重新上班,企业还是应让岗位“物归原主”。但现实情况却是,不少女性因此丧失了原有的职位,甚至被淘汰。这些女性往往是单位里的骨干,一切都是她们努力奋斗的结果,因生育而失去这一切对她们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对此,她建议,国家可在沿海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率先试点出台相关政策,在一些竞争激烈的领域,确保女性不会因生育丢掉原来的职位。(记者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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