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消费
3.15  资讯
 本土  异国
养生  DIY
 图片  游记
推荐  休闲
 保健  情感
两性  图库
  招聘  公务员
海归  猎头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新华职场 >> 求职手册 >> 薪资行情
山东: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涨幅不得超过11%
2006年09月15日 09:14:5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新华网济南9月14日专电(记者 王志)近日,山东省发布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规定垄断行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11%的基准线。

    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5年山东省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5512元。以此为基数,2006年山东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1%,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7%,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6%。

    山东明确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均应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当年实发人均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效益允许的前提下,可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

    但对于垄断行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11%的基准线。根据规定,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山东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必须在基准线以下安排;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且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职工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下线。(完)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俄媒体透露普京月薪 约为16.8万卢布
· 各国领导收入排行 毛主席工资404.80元
· 广州公务员考试已开始网上打印准考证
· 关注: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优势不多?
· 各国领导收入排行 普京工资为布什的1/5
· 惠普女强人重压之下辞职
· 职场准妈妈如何请产假?
· 新款外套秋季OL着装日记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李希礼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新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