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上海市有关部门在调查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时,惊讶地发现:个别单位居然将最低工资标准当成“标准工资”来发放。有的单位效益不错,头头脑脑年薪高达十多万元,但后勤等部门的员工工资过去一律按每月690元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前不久上海市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90元提高到750元后,这些员工的月工资也将变成750元。企业效益再好,职工也只能无可奈何地领取那份“最低工资”。[阅读全文 ]

上海最低工资竟被当做了“标准工资”来执行
上海市日前将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90元提高到了750元。然而政府这一保护劳动者权利的举措,却使一些单位的职工忧心忡忡:在他们那里,最低工资标准,被当做了“标准工资”来执行。
评
论:
"最低工资"成"标准"如何体现公平?
上海市日前将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90元提高到了750元,然而,这一“最低工资”却被一些单位作为“标准工资”,这种显失公平的做法,其实是部分单位维护小群体利益的体现。
雇用方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很少受到惩处。只要劳动者不主动举报,很少有机构去检查其用工情况。何况,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对克扣工资、违规加班等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态度。
谈到最低工资的国家标准,首先涉及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权问题。对此,《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表明,最低工资的制定权在地方省级政府,而不在中央政府,因此就不可能存在一个通行于全国的最低工资国家标准。
最低工资过低,其实损害的是普通百姓的利益,使他们的付出与收入严重失衡;最低工资的现状,与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是不相称的,是百姓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的表现之一;最低工资与高收入阶层收入差距这样大,也是导致贫富差距的原因之一。
“全国没有一个道德《各省市最低工资均低于国家标准》,
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4月22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讨会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一语惊人。
“我们的工资最低的时候拿过500元,干完活,领导检查完,觉得可以通过就加100元奖金,所以每月一般可以拿到600元,如果干的更好,奖金可以再高点,达到700元。”
“最低工资标准”达标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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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落空拷问政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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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也有利于扩大内需。然而,全国竟然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国家要求。
政府本应该在劳资双方中间起到协调矛盾、平衡权利的作用。可是,受以GDP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影响,一些政府官员把屁股坐到了资方的板凳上,只注重GDP数据的增长,而忽略了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政府职能的错位,导致许多问题的出现,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最低工资”工会为何“无言” |
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不仅仅是公平与否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公平与效率从来都是互不矛盾、不可或缺的硬币的两面。那些动辄担心“投资者把产业都转移到工资更低的越南去了”的论调,似乎有将两者对立的嫌疑。其实,作为一个大国,中国不应该也不可能始终采取出口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在采取措施推动效率提升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推动内需主导型的增长模式,实现增长方式的转换。
上调标准中央已经在行动
既然是国际通用方法,况且又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过通知可以执行的,“社会平均工资法”为何在地方执行不下去?
“假如要单纯从平均工资去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不符合目前现实的。”张国玖分析说,“当前大家认为的平均工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平均工资,而是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它在统计抽查的样本上存在不科学的地方。”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中央已经在行动。此前,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会”上表示,“将着力改变目前存在的职工、特别是工人最低工资制度上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最低工资水平过低、几年不提高等情况都要逐步改变,收入提高是增加消费的一个根本措施。”
增加劳工收入仍需从保障权利入手
专家们指出最低工资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用心是良好的。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的权力主导、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下,社会整体的收入分配是向政府倾斜,向资本倾斜,向企业、尤其是向垄断企业和跨国公司倾斜。而劳工,尤其是那些刚从农村流入城市、进入现代工业部门的劳动者的收入,尽管也有所增长,但增长速度相当低,他们没有充分分享到经济增长的好处。

各地薪酬动态:
网友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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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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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时间 :2006-08-23 21:2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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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差距是这样拉大的,我们每天工作,没有休息日,还是技术工作,每月给654元,这是临时工的待遇.而正式工呢?每天什么都不干,聊天,还有休息日,月工资在3000---5000,还有年终奖,发福利等等,国家领导能知道吗?谁来关心我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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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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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时间 :2006-08-14 20: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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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这些外来工在深圳每月连自己的最底工资都拿不到。不知道法律这个东西在这里还有没有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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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5年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大学本科毕业,中部省分的县城工作,月工资只有720多元,到手只有690多元,其他啥也没有,生活都成问题了,国家领导知道不知道,关心过我们吗?这样低的收入,掌点小权的谁都想谋点外快。说搞工资改革,全国一样,可我们有津贴吗?他们光津贴就是我们工资的几倍。看到有的上级领导说:“大城市化销大,工资虽高,生活也很紧张,县级以下的有几百元生活就会很好”后,我们很伤心,我们很愿意和他们调换。基层公务员太可怜了,工资还没有当地企业工人工资高,普通公务员在社会没有一点地位,国家应该下到基层调查调查,关心关心基层公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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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时间 :2006-06-08 16:2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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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是第一位的,在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求大于供,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金能招到劳动者?关注社会分配公平:国家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统计部门等必须联手对垄断部门高工资高福利控制;必须对资本收益有所控制;必须对以前改制时半卖半送的重新评估(老百姓最有意见的),对劳动者补偿不足的予以纠正;各部门各企业的财务不得作假帐,税务部门要作好社会二次分配的调控工作,特别要对高收入者税务监控;要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将全体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范畴;特别要关注低保人群,及时予以救助。最低工资标准在分配中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政府的调控才是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