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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职工安危难抵“制度规定”?
2006年07月03日 09:30:31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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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万盛区瓮子塘煤矿发生矿难,造成4人死亡。这起算不上特别重大的事故却另有特别之处,因为这家“屡出事故”的煤矿是在去年当地的一次公开招标中“意外中标”。于是人们很自然地想到了中标与矿难的联系,诘问:如果没有中标,还会发生这起矿难吗?

 当时参与和组织招标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出面“澄清”说,他们的确知道该煤矿曾多次发生事故,但“没有法律规定事故煤矿不能招投标”,他们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的,招标并无不妥。就是说,中标与矿难无关,因此他们也就不必负什么责任。

 这显然是在推诿,也暴露了某些人“只知做官不知为民”的惯性思维。

 “按制度办事”的确没错,但制度规定之外的因素应否考虑则取决于人的意识。一个事故不断的煤矿是否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常识而非规定问题,用“法无禁止即可为”来推脱允许“带病”煤矿投标的责任,是站不住脚的。

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也是常识,不能因为是否写进了有关制度规定而自由裁量。这个道理并不难懂,问题的关键在于,某些官员的意识里有没有“以人为本”,有没有“执政为民”。心里常想着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说话办事才会谨慎、周全;反之,便会对百姓、对生命采取漠然、轻视的态度,出了事还会用“制度”之类来推脱。这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

 当然,对于“明知其事故多发还允许其投标”背后是否还有不足为外人道的内幕,也应该允许人们质疑,并且有个交代。 (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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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希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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